第一部 前 言
郴州市中心血站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对内设科室的研究甄别、筛选、归类,并再次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对确认的风险点按照发生机率、危害程度和违法、违纪、违规的性质确定风险等级进行“三级划分、三级管理”。 共清理46个事项,查找出139个风险点,确定了61个一类风险点、39个二类风险点、54个三类风险点,制定了186个防控措施。
第二部分
单位职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图
一、市中心血站单位职责
1、主要职责
(1)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2)承担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
(3)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中心血库进行质量控制;
(4)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2、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郴州市中心血站内设12个科室。职能科室4个,业务科室8个。
(1)办公室
负责协调、处理行政、业务等日常工作;负责来人来访的接待工作;负责本站后勤保障及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全站综治工作;负责全站档案管理工作。
(2)财务科
负责单位会计核算,收缴各项资金,记录各种账簿,上报各种会计报表,对本单位经济活动和资金往来进行会计审核和监督,办理各种报销业务,按时发放工资,各种票据的领、发、存、销工作,全站固定资产管理。负责财务预决算的编制以及执行情况的检查分析,会计档案资料归档、保管。
(3)政工科
负责单位制定站内党总支的工作计划及有关政工、人事工作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单位干部职工的考勤考核、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办理干部聘任管理手续;负责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管理及津贴的落实,并办理人员录聘用,职工劳动合同及职工退休手续;科内员工及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
(4)质控科
负责郴州市中心血站血液质量管理和控制,确保献血者和用血者安全。
(5)体检科
职责:主要负责无偿献血的献血咨询、体格检查、献血者初筛等工作。
(6)采血科
职责:主要负责全市血液采集工作。
(7)检验科
职责:主要负责血液标本的检测等工作。
(8)成分血制备科
职责:主要负责对采集的全血进行成分分离制备工作。
(9)机采科
职责:主要负责机采成分血的采集工作。
(10)储血发血科
职责:主要负责血液的储存和发放工作。
(11)信息科
职责:主要负责全市血液管理信息网络和各中心储血点、储血点及医院的输血管理信息网络管理建设、维护和与市卫生局、省卫生厅的信息平台网络对接工作。
(12)献血宣传科
职责:主要负责向全社会宣传普及无偿献血的政策、理念、知识及献血活动的宣传策划工作及血液生理知识和血液传播疾病知识普及。
(13)献血管理科
职责:主要负责献血咨询、献血结果反馈、免费用血报帐、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以及市无偿献血管理办公室、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临床输血指导科:
职责:主要负责临床输血指导、培训、咨询,疑难血型鉴定、输血教学科研等工作。
二、市中心血站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郴州市中心血站站党总支领导班子集体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无偿献血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1.统筹谋划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站党总支每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4次。
2.健全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督促各科室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完善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3.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建立健全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项工作不分管”制度,健全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配套制度,推动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以规范权力运行、防止利益冲突为重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事项和重点对象监督,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落实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法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出国定居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4.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完善拟提拔任用干部任职前征求纪检机构意见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完善选人用人全程监督措施。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问题,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倒查机制,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干部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深化作风建设。积极开展作风大提质活动,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九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和反弹。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严格规范“三公”消费行为。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大力倡导并践行真抓实干、深入一线、锐意创新、负责担当、艰苦奋斗、淡泊名利“六种作风”。
6.坚决惩治腐败。支持纪检监察人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违纪必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构执纪办案,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经常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行使职权,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创造有利条件。
7.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的制度,强化制度的廉政风险防控作用,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行业协会兼职,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政治、工作、生活待遇方面各项制度规定,着力整治各种特权行为,切实解决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
8.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从政道德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大对党章、宪法等党纪国法学习宣传力度,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新闻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落实新选任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和廉政培训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
“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图及风险防控
重大决策流程图
|
确定议题 |
调查研究 |
方案设计 |
征求意见 |
沟通酝酿 |
相关科室提出议题,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确认,确定主要研究议题 |
围绕决策议题,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各方面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和结论 |
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梳理成文提交总支会 |
将征求意见交相关部门和领导,进行酝酿,做好沟通协调 |
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两种以上比较方案 |
集体决策 |
安排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对决策结果进行表决,形成会议记录 |
执行决策 |
监督检查 |
按照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原则,组织实施决策 |
|
重大项目安排流程图
| |||||
|
| ||||
考察论证 |
征求意见 |
作出决策 |
依法公开 |
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对项目进行审查,提出初步意见 |
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估,形成意见,提交站长办公会参考 |
会议讨论意见,对结论进行表决 |
对项目审批过程、结论进行公示 |
向全站职工广泛征求意见,提交站长办公会参考 |
正式审批 |
公示无异议,正式审批 |
由血站“三项工作督察小组”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向主要领导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
重要干部任免流程图
|
民主推荐 |
组织考察 |
会议决定 |
任前公示 |
干部试用 |
公开竞聘或党总支会推荐,按民主测评方式提名,半数以上进入组织考察程序 |
政工科、纪检监察部门成立考察组,对人选进行德、能、勤、绩考察 |
政工科整理档案,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报市卫计委批复后试用。 |
试用期内合格正式任命,不合格则免去职务 |
党总支会投票,形成会议决定 |
大额度资金使用工作流程图
|
|
|
提交财务科做预算安排 |
|
| |||||
| |||||
|
做预算追加、调整 |
| ||||||
| ||||||
|
|
|
第三部分
一、市中心血站领导班子工作职责、一岗双责
1、市中心血站党总支书记周小忠
责任范围:为站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站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廉洁自律负责。主持全站党总支全面工作。
责任内容:
(1)履行领导责任。落实站党总支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积极推进本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研究和部署重要工作任务,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案件。定期向上级党组和纪检组报告工作。
(2)亲自组织推动。组织并参与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检查考核,严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全年组织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以上。监督检查本站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2次以上。
(3)定期开展调研。围绕血站反腐倡廉工作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全年至少安排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调研,全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4)当好廉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以身作则,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用权的习惯。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5)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真抓实管,对站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廉洁自律负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保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2、市中心血站党总支副书记、站长李孟祥
责任范围:为站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站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廉洁自律负责。主持全站行政管理全面工作。
责任内容:
(1)履行领导责任。落实站党总支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积极推进本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研究和部署重要工作任务,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案件。定期向上级党组和纪检组报告工作。
(2)亲自组织推动。组织并参与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检查考核,严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全年组织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以上。监督检查本站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2次以上。
(3)定期开展调研。围绕血站反腐倡廉工作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全年至少安排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调研,全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4)当好廉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以身作则,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用权的习惯。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5)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真抓实管,对站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廉洁自律负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保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3、市中心血站党总支委员、副站长谭华元
责任范围:协助分管质量管理、科研教学、业务培训、安全与卫生、文秘、信访、总务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质控科。
责任内容:
(l)担当分管责任。协助党总支书记落实党总支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站党总支领导班子部署和工作分工的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积极指导分管科室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带头廉洁从政。带头贯彻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3)履行管教职责。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联系、分管的科室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不廉洁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属违纪违法的,坚决支持和协助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4、市中心血站党总支委员、正科级纪检员李瑛瑛
责任范围:负责纪检、监察、作风建设工作,协助分管创建活动等工作。
责任内容:
(l)担当分管责任。协助党总支书记落实党总支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站党总支领导班子部署和工作分工的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积极指导分管科室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带头廉洁从政。带头贯彻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3)履行管教职责。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联系、分管的科室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不廉洁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属违纪违法的,坚决支持和协助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5、市中心血站党总支委员、副站长谭明科
责任范围:协助分管财务、输血研究、临床输血指导、血液储存和发放监管、成分制备、无偿献血宣传策划工作,《郴州献血》、《郴州献血网》的管理工作。分管财务科、献血宣传科、储血发血科、成分制备科、临床输血指导科。
责任内容:
(l)担当分管责任。协助党总支书记落实党总支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站党总支领导班子部署和工作分工的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积极指导分管科室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带头廉洁从政。带头贯彻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3)履行管教职责。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联系、分管的科室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不廉洁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属违纪违法的,坚决支持和协助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6、市中心血站党总支委员、工会主席罗永芬
责任范围:负责站工会、妇委会工作。协助分管血液安全检测、组织人事、政治思想教育、计划生育工作。分管政工科、检验科。
责任内容:
(l)担当分管责任。协助党总支书记落实党总支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站党总支领导班子部署和工作分工的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积极指导分管科室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带头廉洁从政。带头贯彻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3)履行管教职责。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联系、分管的科室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不廉洁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属违纪违法的,坚决支持和协助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7、市中心血站党总支委员、市献血管理办公室主任史艾娟
责任范围:负责市献血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分管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宣传、组织、指导、协调,血液采集、免费用血报帐工作。分管采血科、体检科、机采科、献血管理科。
责任内容:
(l)担当分管责任。协助党总支书记落实党总支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站党总支领导班子部署和工作分工的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积极指导分管科室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带头廉洁从政。带头贯彻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3)履行管教职责。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联系、分管的科室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不廉洁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属违纪违法的,坚决支持和协助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8、市中心血站党总支委员、主任科员邓天奎
责任范围:协助分管党建、共青团、信息科工作。
责任内容:
(l)担当分管责任。协助党总支书记落实党总支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站党总支领导班子部署和工作分工的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积极指导分管科室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带头廉洁从政。带头贯彻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3)履行管教职责。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联系、分管的科室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不廉洁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属违纪违法的,坚决支持和协助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二、廉政风险和等级、防控措施
1、单位廉政风险和等级及防控措施
单位廉政风险及等级
(1)重大事项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方面易出现不按规定程序决策; 一级
(2)在执行财务制度过程中易发生风险;存在违反政府采购规定风险;一级
(3)在执行“三公”经费制度和防止“四风”反弹易发生风险;一级
(4)在公款吃喝方面易发生风险;二级
(5)易发生接受设备耗材厂商吃请行为。二级
(6)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落实执行不力风险。二级
主要防控措施:
(1)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据工作流程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2)坚持站务公开、公示制度,发挥党员群众监督作用;
(3)重要支出,特别是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4)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公务接待等各项制度;
(5)不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及八小时外的监督,确保廉政工作取得实效;
(6)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领导和监督职责。
2、领导班子成员廉政风险和等级及防控措施
(1)市中心血站党总支书记周小忠
岗位廉政风险:
= 1 \* GB3 ①“三重一大”的决策和执行;一级
= 2 \* GB3 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级
= 3 \* GB3 ③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二级
防控措施:
= 1 \* GB3 ①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始终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
= 2 \* GB3 ②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加强监督管理。
= 3 \* GB3 ③发挥纪检监察监督小组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
2、市中心血站党总支副书记、站长李孟祥
= 1 \* GB3 ①“三重一大”的决策和执行;一级
= 2 \* GB3 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级
= 3 \* GB3 ③财务支出的审核;二级
防控措施:
= 1 \* GB3 ①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始终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
= 2 \* GB3 ②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加强监督管理。
= 3 \* GB3 ③发挥纪检监察监督小组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
3、市中心血站党总支委员、副站长谭华元
= 1 \* GB3 ①公务接待上存在风险;二级
= 2 \* GB3 ②物品采购上存在风险;二级
= 3 \* GB3 ③工程建设中存在风险。二级
防控措施:
= 1 \* GB3 ①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始终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
= 2 \* GB3 ②严格落实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
= 3 \* GB3 ③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4、市中心血站党总支委员、正科级纪检员李瑛瑛
= 1 \* GB3 ①监督工作不到位;二级
= 2 \* GB3 ②作风大提质防缺位。二级
防控措施:
= 1 \* GB3 ①认真学习党纪法规、政策和纪检工作流程。
= 2 \* GB3 ②认真落实纪检工作“三转”,做好监督工作。
= 3 \* GB3 ③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5、市中心血站党总支委员、副站长谭明科
= 1 \* GB3 ①财务管理上存在风险;三级
= 2 \* GB3 ②宣传管理上存在风险;三级
= 3 \* GB3 ③血液发放管理上存在风险。三级
防控措施:
= 1 \* GB3 ①认真学习财经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
= 2 \* GB3 ②严格落实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
= 3 \* GB3 ③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6、市中心血站党总支委员、工会主席罗永芬
= 1 \* GB3 ①组织人事工作管理上存在风险;三级
= 2 \* GB3 ②检验管理上存在风险;三级
= 3 \* GB3 ③工会资金使用上存在风险。三级
防控措施:
= 1 \* GB3 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 2 \* GB3 ②加强制度建设,依法依规开展组织人事工作。
= 3 \* GB3 ③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7、市中心血站党总支委员、市献血管理办公室主任史艾娟
= 1 \* GB3 ①血液组织采集管理上存在风险;三级
= 2 \* GB3 ②免费用血报账管理上存在风险;三级
防控措施:
= 1 \* GB3 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 2 \* GB3 ②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 3 \* GB3 ③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8、市中心血站党总支委员、主任科员邓天奎
= 1 \* GB3 ①信息工作管理上存在风险;三级
= 2 \* GB3 ②党建工作上存在风险;二级
防控措施:
= 1 \* GB3 ①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学习,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 2 \* GB3 ②加强党性,强化程序,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 3 \* GB3 ③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第四部分
内设科室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图、廉政风险点、等级及防控措施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图、廉政风险点、等级及主要防控措施
(一)工作职责:
负责协调、处理行政、业务等日常工作;负责来人来访的接待工作;负责本站后勤保障及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全站综治工作;负责全站信息网络系统管理工作;负责全站档案管理工作。
(二)工作流程图、廉政风险点、等级及主要防控措施
物资采购、发放流程图
| |||||||
| |||||||
| |||||||
| |||||||
| |||||||
| |||||||
科室提出采购计划 |
办公室制订采购计划 |
科室每月填报计划表,特殊用品作出书面申请 |
仓库保管员汇总科室计划、拟制采购计划 |
分管领导审批 |
采购人员按计划采购 |
仓库管理员清点核对验收入库 |
|
|
| ||||
|
权力运行风险表现:
风险1:制定采购计划不完善,不合理,造成物资积压,过期。三级
风险2:在物资采购中,不把好价格关、质量关,以次充好、偷工减料、虚报领取、假账假票、收取回扣、好处费、票据不规范等廉政风险。不根据临床需求,超常采购。未经审批,擅自通知供应商发货。二级
风险3:仓管员对物资不认真清点入库,对物资的领用和使用情况不明,不进行登记造成物资的囤积和流失。三级
主要防控措施: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做到不请送、不拿回扣;要通过招标采购,规范办事,在采购过程的各个环节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2、物资采购严格按照血站采购流程执行。
3、物资采购和发放一定要凭科室计划,并按程序进行审批后才能采购和发放。严格控制和监督物资的领取和使用情况,杜绝物资的囤积和流失。
4、加强物资的记录、管理、储存、档案管理、销毁记录等。有明确的物资申购、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出库、供应、使用等相关制度和流程,记录完善。
5、加强廉政风险教育,提高个人的防控能力,自觉杜绝各种诱惑。用情况不明,不进行登记造成物资的囤积和流失。
大型设备采购流程图
|
|
| ||||
|
| ||||||
| ||||||
| ||||||
| ||||||
|
|
权力运行风险表现:
风险点1:超常采购,造成物资积压。三级
风险点2:审核不严,违反设备采购管理规定,有收受回扣的风险。二级
风险点3:不进行集体研究。三级
风险点4:不采取阳光招标采购,出现违纪行为。二级
风险防控措施: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做到不请送、不拿回扣;要通过招标采购,规范办事,在采购过程的各个环节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2、设备采购按血站设备采购流程执行。
3、严格执行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加强人员素质教育。
4、建立集体,研究决策机制,加强监管。
5、加强廉政风险教育,提高个人的防控能力,自觉杜绝各种诱惑。
基建项目审批流程图
| ||||||||
| ||||||||
| ||||||||
| ||||||||
办公室初步审核 |
|
|
| |||||||
| |||||||
| |||||||
|
|
|
权力运行风险表现:
风险点1:利用工作之便假工济私,谋取私利。三级
风险点 2:审核把关不严,利用职务之便受好处费的风险。三级
风险点3、不按有关文件规定组织招标,或擅自邀标,或议标过程弄虚作假。三级
风险防控措施: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做到不请送、不拿回扣;要通过招标采购,规范办事,在招标过程的各个环节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2、规范程序化管理,提高人员素质。
3、严格执行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加强人员素质教育。
4、加强廉政风险教育,提高个人的防控能力,自觉杜绝各种诱惑。
会务安排流程图
| |||
|
站领导或科室提出会议、培训计划 |
领导审批 |
|
|
办公室具体安排 |
财务室 |
根据会议预算经审批同意签字后报账 |
权力运行风险表现:
风险点1:利用工作之便假工济私,多做预算,谋取私利。三级
风险点2:审核把关不严,利用职务之便受好处费的风险。三级
风险防控措施:
1、加强廉政风险教育,提高个人的防控能力,自觉杜绝各种诱惑。
2、认真学习履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俭办会、按标准安排公务接待。
3、严格按照会议管理制度办会,按照会议需求制定会议预算,坚持节俭办会。
4、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会议预算及实际开支进行审核、审批。
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流程图
|
科室提出维修、维护建议与报告 |
办公室核实,制定预算 |
站领导审批 |
科室配合维修 |
办公室按规定报批、采购、审核报账 |
监察室监督 |
竣工验收 |
权力运行风险表现:
风险点1:超常维修,造成资金浪费。三级
风险点2:审核不严,违反设备维修管理规定,有收受回扣的风险。二级
风险点3、不进行集体研究。三级
风险点4:不采取阳光维修,出现违纪行为。三级
风险防控措施: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做到不请送、不拿回扣;要通过集体研究,不私自安排人员维修,规范办事,在维修过程的各个环节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大型关键设备维修、超过5000元以上费用的维修需要充分论证,集体研究决定。
2、严格执行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加强人员素质教育。
3、建立集体,研究决策机制,加强监管。
4、加强廉政风险教育,提高个人的防控能力,自觉杜绝各种诱惑。
二、财务科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图、廉政风险点、等级及主要防控措施
(一)工作职责:
负责单位会计核算,收缴各项资金,记录各种账簿,上报各种会计报表,对本单位经济活动和资金往来进行会计审核和监督,办理各种报销业务,按时发放工资,各种票据的领、发、存、销工作,全站固定资产管理。负责财务预决算的编制以及执行情况的检查分析,会计档案资料归档、保管。
(二)工作流程图、廉政风险点、等级及主要防控措施
财务管理工作流程图
| ||||||
| ||||||
|
|
|
承办人或经办人请示预算开支项目 |
| |||||||
| |||||||
| |||||||
|
单位财务人员申请项目用款 |
| ||||||||
| ||||||||
| ||||||||
| ||||||||
经办人按审批程序报账 |
做好年终决算 |
会计进行财务核算并归档保管 |
权力运行风险表现:
风险1:在财务预算方面,未严格执行年初的预算,导致开支不合理,造成挪用、误用资金,影响经费正常运转。二级
风险2:在经费收支管理方面,收入未纳入财政部门统一管理,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私自留用各项经费;支出未按规定权限签批,大额资金的使用上,未经集体讨论,导致资金使用不当,给工作造成不利,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二级
风险3:在会计核计管理方面,会计人员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对印鉴保管不善出现丢失、被盗用;会计资料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年终财务决算时,由于帐表不符,造成财务数据不准。二级
风险4:支票管理方面,支票丢失,开具空头支票。三级
风险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
2、加强学习教育,提高业务能力。
3、加强责任意识教育。
4、设立监督审计岗,实行财务全程监督。
5、强化效能监察,严格责任追究。
三、政工科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图、廉政风险点、等级及主要防控措施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单位制定站内党总支的工作计划及有关政工、人事工作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单位干部职工的考勤考核、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办理干部聘任管理手续。
3、负责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管理及津贴的落实,并办理人员录聘用,职工劳动合同及职工退休手续。
4、科内员工及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
(二)工作流程图、廉政风险点、等级及主要防控措施:
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流程图
| |||||||||||||
|
|
|
| ||||||||||
|
|
考察
|
公示
|
|
|
|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审查 查阅 手续
|
审查 借阅 手续
|
干部任职工作流程图
| |||||||||
| |||||||||
|
| ||||||||
报站党总支会议决定 |
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位空缺,拟定人员任免工作方案 |
| ||||||||
| ||||||||
| ||||||||
|
权力运行风险表现:
风险1:干部考察任用未严格按照程序,利用职权“通风透气”,为他人拉选票,收受红包,隐瞒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真实情况。二级
风险2:招考录用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及政审时,工作不细致,或者收受被考核对象礼品礼金,接受被考核对象的宴请或娱乐消费活动,造成考核情况不真实、不全面。三级
风险3:违反人事纪律,通风报信、暗示、泄漏有关干部任免情况;三级
风险4:应归入本人档案的材料未入档,或擅自处理、销毁档案材料,私自涂改、抽取档案材料,违规借出档案,导致档案安全问题发生。三级
风险防范措施:
(1)加强学习教育,增强责任意识;
(2)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归档管理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任免工作制度》、《人事管理工作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认真贯彻执行;
(4)加大监督力度,强化效能监察,严格责任追究。
四、质控科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图、廉政风险点、等级及主要防控措施
(一)工作职责:
负责郴州市中心血站血液质量管理和控制,确保献血者和用血者安全。
(二)工作流程图、廉政风险点、等级及主要防控措施。
|
|
|
|
|
|
权力运行风险表现:
风险1:未按要求对关键物料进行抽检,出现不合格产品使用或合格产品不能使用。三级
风险2:在物料抽检工作中,接受供货方贿赂。三级
风险防范措施:
1、严格执行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加强人员素质教育。
2、建立集体,研究决策机制,加强监管。
3、加强廉政风险教育,提高个人的防控能力,自觉杜绝各种诱惑。
第五部分 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制度
郴州市中心血站会议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会议管理工作,确保会议的实效,有效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发展,减少会议费用的支出,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的若干规定》、《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行全市公务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郴政办发〔2011〕57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管理的原则
遵守统一管理,节约办会的原则,从采供血实际工作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相关会议。
二、会议的管理
1、 会议备案。各科室根据科室工作需要,年前做出新一年所需召开会议的计划,预算会议所需经费,报站长办公会讨论后,报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
2、 会议申请。会议召开要有计划性。根据备案的会议召开计划,主办科室提出申请,报站办公会讨论,同意后,才能召开。计划外必须召开的会议,主办科室须提前1个月提交申请。
3、 会议办理
(1) 主办科室根据站办会意见,制定会议召开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请示,经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2) 根据审批的会议工作方案,主办科室组织相关科室,准备、安排相关事宜,会议用餐、住宿,统一由办公室负责。
三、会议费用报帐管理
1、办公室负责会议发生费用的统一结算,原则上使用公务卡结算,避免使用现金,实行一会一结制度。
2、主办科室要及时收集整理会议资料,会议请示、方案、签到表原件交办公室用于报帐,主办科室留复印件。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郴州市中心血站公务接待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血站公务接待工作,本着“热情周到,文明礼貌,利于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郴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郴办发〔2014〕7号),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接待标准,厉行节约,合理开支,严禁铺张浪费。
2、公务接待一律凭公函接待。
二、接待工作管理
1、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凡属单位方面的接待,经站长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
3、凡属各科室开展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科(室)负责人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报站长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就餐。
三、接待标准及规定
1、严格控制陪餐人数,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一般情况下,由科室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陪客人就餐,党政主要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参加。
2、严格食宿、会议标准。工作餐尽量安排在定点饭店,尽量安排在具有刷公务卡条件的餐馆、酒店。根据人数采用圆桌或自助餐形式,以本地家常菜为主,不提供鲍鱼、燕窝、鱼翅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早、中餐一律不饮酒,晚餐饮酒不上高档酒,用餐标准厉行节约,禁止铺张浪费。在签约的餐馆、酒店的接待用餐,经站长授权后,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签单,其它人员不得签单,尽量避免现金结帐。用餐标准按市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和市财政局制定标准结算。
原则上不安排接待宾客的住宿,确需安排的按以下标准:省部级每人每天不得超过800元,厅局级每人每天不得超过450元,处级及以下每人每天不得超过330元。站内职工出差按此标准执行。
市本级会议费标准为:一类会议每人每天住宿费200元,伙食费120元,其它费用100元,合计为420元;二类会议每人每天住宿费100元,伙食费120元,其它费用80元,合计为300元;三类会议每人每天住宿费100元,伙食费90元,其它费用50元,合计为240元;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3、公务接待工作完成后,办公室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陪同人员等内容。接待清单要与派出单位公函相一致,一起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4、鉴于我站实行了公务用车车改,在接待活动中,车辆用车安排原则上按照领导分管工作范围,优先使用领导车辆。属全站性工作的,由办公室统一调度相关人员车辆。
四、公务接待经费管理
1、规范资金支付。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尽量不以现金方式支付 。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按照接待对象在当地的差旅费标准由接待对象进行支付结算。
2、严格支出报销审核。接待费凭据报销,报销凭证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五、严肃公务接待纪律
1、严格公务接待行为纪律。不得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不得随意增加接待项目,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和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纪念品和土特产等。住宿接待房间不摆放鲜花、香烟、水果、专用布草和专用洗漱用品。
2、严格接待经费管理纪律。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有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附:
郴州市中心血站公务接待清单
时间: 年 月 日
来宾情况 |
来宾单位 |
|
来 宾 人 数 |
| ||||
公务项目 |
| |||||||
来宾人员 |
姓名 |
职务 |
姓名 |
职务 |
姓名 |
职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接待情况 |
陪同人员 |
姓名 |
职务 |
姓名 |
职务 |
姓名 |
职务 | |
|
|
|
|
|
| |||
|
|
|
|
|
| |||
接待地点 |
餐饮 |
|
接待 费用 |
餐饮 |
| |||
|
| |||||||
住宿 |
|
住宿 |
| |||||
接待部门 |
|
经办人 |
| |||||
接待时间 |
| |||||||
办公室主任签字 |
| |||||||
分管领导意见 |
| |||||||
主管领导意见 |
| |||||||
注:接待报账须凭此清单办理
郴州市中心血站采购工作制度
为规范血站采购工作,保证采购项目质量,促进输血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通过对全站所有采购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血站采购工作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根据《郴州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实行网络采购的通知》(郴财采〔2011〕232号)、《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郴州市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郴州市市直行政单位办公设施设备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的通知》(郴财资〔2012〕181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行全市公务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郴政办发〔2011〕5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站基本建设项目、维修装饰工程项目,设备器械、医用耗材、试剂、办公用品、无偿献血宣传资料印刷以及馈赠品等采购工作,均归口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采购标准和方式
(一)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按照规定实施政府采购。
(二)采购项目不符合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单项低于1万元,但批量采购或全年累计采购在5万元以下金额的货物,实行站内招标采购;基本建设和维修装饰工程项目单项工程造价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报请市卫生局同意后,实行站内招标。
(三)采购项目单项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或基建、维修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实行站内逐级审批采购。
(四)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具体标准为:50万以上的单项或者批量货物和服务项目;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三、采购程序
(一)需要进行采购的科室,应在站周例会或站长办公会上提出申请立项,经会议研究同意后,向办公室提交预算情况,报财政局采购办挂网审批采购方式,同意采购后,方可实施采购。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或造价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其设备参数或工程设计方案及预算必须经过站长办公议研究确定后,方可实施采购。
(二)申请科室应填写《郴州市中心血站购物申请表》、《郴州市中心血站仪器设备/软件申购论证审批表》由专家提出论证意见,报相关领导审批。
(三)使用科室与办公室对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查,了解采购金额,对照采购标准和要求确定采购方式,按不同采购方式要求进行采购。
1、各科室每年底必须做好下一年度的需求预算报办公室、办公室整理后交财务科,财务科核对后报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阅,经站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报财政局,财政局审批后,按财政局审批文件执行。
2、根据工作需要,各科室临时需要采购的项目,没有列入当年预算而又急需进行采购的,按采购程序,报办公室及时与财政局采购办联系办理补录预算、计划以及采购方式等手续,审批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采购。
3、符合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按照政府采购要求、程序办理采购。
4、不在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实行站内招标采购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办公室在召开站内采购委员会评估会议前,根据采购使用科室项目的采购参数,会同采购委员会指定成员以及相关科室进行市场调查,原则上选择三个以上资信良好,具有一定竞争能力的厂家或公司作为供货备选单位,报站采购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召开站内招标采购评估会议。
(2)召开站内招标采购评估会议的日期由采购委员会主任根据准备情况和具体工作需要确定,会议确定后由采购委员会办公室提前通知各参会人员。
(3)站内招标采购会议由采购委员会主任主持,委员会成员参加,参会人员应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使用科室分管领导以及负责人列席。
(4)采购委员会成员按规定进行评估,确定中标单位,填写“郴州市中心血站站内招标采购表”。对招标结果,所有参会人员都要在“站内招标采购表”上签名确认。
(5)站内招标采购结果由采购委员会主任负责报站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5、凡进入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范围内的采购项目,不再召开站内采购评估会,由办公室负责向采购委员会主任、采购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汇报,同意后,在站周会或站长办公会议上通报落实情况。
(四)采购合同由使用科室、科室分管领导、采购委员会主任、单位法人代表审阅,并在“郴州市中心血站采购合同审批表”签字后,由单位法人代表委托分管领导或办公室分管采购的负责人签订。签订合同时必须附带一起签订“公司诚信经营承诺书”和“血站抑制商业贿赂承诺书”。
(五)属无偿献血宣传的采购项目,合同签定后,由社会服务科按照合同负责后续工作。
(六)日常采购活动要强化现金管理,符合公务卡结算标准的用公务卡结算。
四、报帐管理
1、全站采购工作完成后的报帐工作,统一归口办公室办理。
2、办公室应及时办理采购报帐工作,报帐时应将科室申购单、站内招标采购表、采购合同等资料附在发票后。
3、办公室报账应及时在网上填写申报计划,填报时,选定当初填报相应的科目内容,如报账时,金额、数量超过预算或计划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郴州市中心血站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基础、强化组织、落实责任,有效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和“分级负责”原则,在全站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查,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坚持安全生产管理、防范、检查工作不放松、不停顿、不松懈,以强的责任感,以铁的纪律、刚的执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采供血工作正常运转。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要严格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制度,在思想上、认识上筑牢安全防线,任何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麻痹侥幸心理和疏忽大意;在物质上、技术上打牢安全防范基础,提供安全预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预防力量、提高安全预防警觉;在制度上、措施上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建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坚持“一岗双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岗位工作人员对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科室负责人对科室安全生产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安全生产负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对安全生产检查结果负责。
(三)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原则。将安全生产职责和目标分解到科室、分解到人,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每月进行考核,与绩效工资直接挂钩。
三、职责和目标任务
1、体采科:按照全市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方案认真落实采血安排,加强街头采血工作管理,提高街头采血率,确保血液库存充足,有效供应;严格规范操作,确保血液招募、采集质量;加强回访工作规范化管理,防止因回访不到位,引发献血者投诉,给献血工作造成负面影响;加强采血车的检查维护保养管理,驾驶员每次出车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病车上路,严禁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免费用血报账管理,按规定提供免费用血报账优质服务,防止报账投诉、纠纷发生;仓库资产管理按要求进行保存、发放,要求帐物相符;医疗垃圾按要求放置、交接、处理;工作人员规范着装,按要求进行生物安全防范;确保仪器设备运行正常、关键设备供电正常;加强科室、采血现场用电安全和防火防盗管理,防止用电、火灾和盗窃事故发生。
2、检验科:严格规范操作,确保血液检测不出差错;加强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实验室感染事件;疫情按要求规范上报、管理;医疗垃圾按要求放置、交接、处理;工作人员规范着装,按要求进行生物安全防范;经常性地检查维护好科室的设备设施,确保关键设备供电正常、设备设施正常有效运转;加强工作场所用电安全和防火防盗管理,防止用电、火灾和盗窃事故发生。
3、成分科: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标准制备各种成分血,确保成分血质量;加强血液制备,确保医疗临床用血需要;经常性地检查维护好科室的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设施正常有效运转;医疗垃圾按要求放置、交接、处理;工作人员规范着装,按要求进行生物安全防范;加强晚夜班管理,确保值班人员安全;加强工作场所用电安全和防火防盗管理,防止用电、火灾和盗窃事故发生。
4、发血科:加强出入库管理,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网上约血订血制度,加强血液供应,确保血液储存科学合理安全,供应及时;经常性地检查维护科室的设备设施,确保关键设备供电正常、设备设施正常有效运转;医疗垃圾按要求放置、交接、处理;工作人员规范着装,按要求进行生物安全防范;加强晚夜班管理,确保值班人员安全;加强对送(取)血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运输过程血液质量安全;加强工作场所用电安全和防火防盗管理,防止用电、火灾和盗窃事故发生。
5、质控科:加强职工质量安全教育,增强职工依法从业意识和责任心;加强对血液的采集、检验、成分制备、储存以及出入库等各环节质量监督管理,确保血液质量安全;认真落实下科室检查规定要求,及时发现问题,指导科室及时整改,确保血液质量;及时处理临床输血反应和献血者投诉,确保用血、献血正常工作秩序;经常性地检查维护科室的设备设施,确保关键设备供电正常、设备设施正常有效运转,高压容器正常有效,定期经过检定;联系检定机构,定期对全站的计量设备、关键设备进行检定;医疗垃圾按要求放置、交接、处理;工作人员规范着装,按要求进行生物安全防范;加强工作场所用电安全和防火防盗管理,防止用电、火灾和盗窃事故发生。
6、办公室:加强采供血物料管理,账实相符,确保物料及时供应;每月至少对消防、水、电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及时排除隐患。包括配电房供电运行正常,应急发电设备正常有效,消防通道畅通、疏散标示清晰,应急照明灯配备足量、有效,消防栓、应急锤等消防设施齐全、有效,灭火器配置足量、有效,二次供水投药消毒安全有效。按规定及时办理各科室设备设施故障报修,确保设备设施正常有效;加强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的管理,严格按要求处理医疗废物,处理医疗垃圾的高压灭菌器压力正常,消毒有效;加强采供血、储血点信息化系统维护管理,及时处理系统故障,确保系统正常运转;加强保卫执勤、巡查管理,确保不发生治安综治事件;加强全站所有公共场所用电安全和防火防盗管理,防止用电、火灾和盗窃事故发生。
7、社会服务科:加强对无偿献血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道无偿献血先进典型,扩大市民对无偿献血工作理解,为无偿献血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工作场所用电安全和防火防盗管理,防止用电、火灾和盗窃事故发生。
8、财务科: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单位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经常性地检查维护好科室的门窗、保险柜、室内电源设备,防止被盗和火灾发生;加强现金管理,办公室禁止存放大额现金,以防被盗;外出存取大额现金必须有陪同人员一同办理,防止被抢。
9、政工科: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宣传教育,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化解矛盾;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制度,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加强组织人事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安全;加强日常劳动纪律检查和行风督察,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血站良好形象;经常性地检查维护好科室的门窗、保险柜、室内电源设备,防止被盗和火灾发生。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站长、书记任组长,站领导副职任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负责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奖惩等工作。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办公室的站领导兼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质控科主任、政工科主任、总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安全生产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血液质量安全检查、综合安全检查、行风建设检查等3个安全生产检查小组,每月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其中:血液质量安全检查小组具体负责采供血各环节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安全检查;综合安全检查小组具体负责行车、水电、消防、综治安保、信息网络、医疗垃圾处理、生物安全防范、节能减排等安全检查;行风建设检查小组具体负责全站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检查。
(二)认真落实责任
各岗位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部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站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岗位工作人员每天要对岗位工作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科室负责人每周要组织人员对科室安全生产情况进行1次以上自查,分管领导每月要对分管科室进行1次以上督导,并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做好记录。3个安全生产检查小组每月要组织开展1次以上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形成安全生产报告。要及时排查、发现、报告、消除安全隐患,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生产检查职责。
(三)加强隐患排查
1、各科室要加强对各自管辖区域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岗位员工或科室安全管理员报科主任,科主任对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并上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形式: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p内容�p报告时间、拟采取措施建议�p报告人姓名�p报告接受部门等写清楚。
2、科主任接到安全隐患报告后,应立即对隐患进行核实,本部门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解决;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应立即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总台帐,加强工作总结,加强信息反馈和报送工作。
(四)严格奖惩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要给予适当奖励;对安全生产检查小组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要按规定扣发相关责任人的绩效工资;对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及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五、检查办法
(一)检查方法
安全生产检查分科室日常检查和安全生产检查小组检查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大检查。
1、科室日常检查:由岗位工作人员、科主任或科室安全管理员、分管领导完成。主要检查每天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质量体系与操作规程是否落实到位,工作现场水电供应、设施设备人员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关键设备使用前后是否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排除、报告,发现问题是否及时自行整改纠正;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台帐,记录是否完整。
2、安全生产检查小组检查 :由3个安全生产检查小组组织进行,每月至少1次。主要检查各科室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科室内部日常检查情况和安全隐患排除、报告情况及安全生产台帐登记记录情况等。
3、节假日前后或特殊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在节假日前后或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安排,由站主要领导带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站进行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一般每年的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前进行或特殊情况专门组织进行。
(二)具体检查内容
依据各科室(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和目标任务进行检查,主要包括:
1、血液质量:依据血站质量体系文件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工作人员操作流程和设备设施运行状况,现场检查各种原始登记记录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行车管理:现场检查车辆状况,现场检查车辆保养、维修维护、出车前检查等原始登记记录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查看车辆是否按规定及时维修保养,查询和核实是否有交通违章情况。
3、水电:现场检查水电设施是否运行正常;开关、插座、线路是否有发热等异常情况;是否做到人走水电关,是否有长明灯、长流水情况,水电设施报修维修是否及时,是否有擅自使用电炉、取暖器、热得快、电熨斗等电器,是否有超负荷用电、违章用电,擅自乱改线路和乱接电线情况,空调等高耗能设备是否按照我站规定的启用环境与温度进行设定使用。现场检查水电管理各种原始登记记录是否及时、完整,符合规定要求。
4、消防:现场检查消防栓、灭火器、消防锤等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是否齐全、有效,应急照明灯是否足量、有效,能应急照明,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标志是否清晰,符合规定要求。
5、二次供水:现场检查投药消毒是否安全有效,有无过期药品使用情况,登记记录是否及时、完整,符合规定要求。
6、试剂、耗材:现场检查出入库管理是否符合制度要求,账目与实物是否一致;存放分区是否符合规定,现场是否存在过期物品,供应是否充足及时。现场检查各种登记记录是否及时、完整,符合规定要求。
7、仪器设备:现场检查设备运行状况,标示是否齐全,状态标示与仪器运行情况是否一致,维修维护、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现场检查各种登记记录是否及时、完整,符合规定要求。
8、高压容器:现场检查高压容器运行状况,压力指示是否正常,抽查消毒指示是否有效;是否由专职管理人员规范操作;是否定期经过检定。现场检查各种登记记录是否及时、完整,符合规定要求。
9、计算机信息网络:现场检查计算机操作管理是否符合制度要求,检查“谁操作谁登录”要求落实情况;检查计算机相关信息保密管理落实情况;检查定期备份计算机数据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电影电视、炒股等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情况;检查计算机安全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拷贝(下载)软件(文件),感染病毒影响业务工作正常开展情况。现场检查各种登记记录是否及时、完整,符合规定要求。
10、生物安全防范:现场检查生物安全防范设备设施是否配备齐全、符合规定要求,工作人员是否严格按要求进行着装,按规范进行操作。现场检查各种登记记录是否及时、完整,符合规定要求。
11、疫情报告:现场检查疫情管理与上报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各种登记记录是否及时、完整,符合规定要求。
12、医疗垃圾:现场检查医疗垃圾的包装、交接、处理、装箱、存放、转运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按规定交市医疗垃圾集中处置中心处理。现场检查各种登记记录是否及时、完整,符合规定要求。
13、综治安保:现场检查门卫出入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情况,对外来人员、车辆的管理和登记制度执行情况,对站内整个庭院实行24小时治安巡逻情况,对发现形迹可疑人员是否按规定限制进入,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人员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现场检查各种登记记录是否及时、完整,符合规定要求。
站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一览表
序号 |
站领导 |
参加人员 |
督查内容 |
时间安排 |
1 |
李孟祥 |
安全生产检查小组成员、各科主任 |
血液质量、行车、水电、消防、综治安保、信息网络、医疗垃圾处理、生物安全防范、节能减排等全面工作 |
五一节、国庆节、元旦节、春节前或特殊情况专门组织 |
2 |
周小忠 |
安全生产检查小组成员、各科主任 |
血液质量、行车、水电、消防、综治安保、信息网络、医疗垃圾处理、生物安全防范、节能减排等全面工作 |
五一节、国庆节、元旦节、春节前或特殊情况专门组织 |
3 |
李瑛瑛 |
周春凝、李琳昆 |
行风建设、全站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检查。 |
每月中下旬 |
4 |
谭华元 |
蒋丽娟、黄才勇 田素琴、罗慧川 |
采供血各环节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安全检查 |
每月中下旬 |
5 |
谭明科 |
蒋丽娟、黄才勇 田素琴、罗慧川 |
采供血各环节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安全检查 |
每月中下旬 |
6 |
罗永芬 |
李红建、韩庭辉 李 艳、郑九林 |
行车、水电、消防、综治安保、信息网络、医疗垃圾处理、生物安全防范、节能减排等安全检查。 |
每月中下旬 |
7 |
史艾娟 |
李红建、韩庭辉 李 艳、郑九林 |
行车、水电、消防、综治安保、信息网络、医疗垃圾处理、生物安全防范、节能减排等安全检查。 |
每月中下旬 |
8 |
邓天奎 |
李红建、韩庭辉 李 艳、郑九林 |
行车、水电、消防、综治安保、信息网络、医疗垃圾处理、生物安全防范、节能减排等安全检查。 |
每月中下旬 |
郴州市中心血站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我站差旅费管理,根据市财政局关于《郴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郴财行[2014]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二、严格执行《血站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照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
三、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背有关规定的情况下适时调整。
四、城市间交通费: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出差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1、省外出差:按郴财行[2014]10号规定执行。
2、省内出差:因我站编制内职工现已实行车改,其城市间交通费不得再回单位报销;编制外职工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郴州市中心血站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实行实名制回单位报销。
五、住宿费:工作人员出差(包括本市城区外县市区外出采血),应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两人以上出差(包括本市城区外县市区外出采血)一律不得住单间,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不论单间或标间,省外出差住宿费按郴财行[2014]10号规定执行,省内出差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天按以下限额执行。
级别 |
省内其他城市 |
本市县市区 |
副处级 |
330 元 |
280元 |
其他站领导 |
300元 |
258元 |
主任(副主任) |
280元 |
258元 |
其他人员 |
260元 |
258元 |
六、伙食补助费:
1、伙食补助费按出差(包括本市城区外县市区外出采血)自然天数包干补助,一律不得再回单位报销餐费。
2、省外出差,执行财政部门公布的分地区伙食补助费标准。
3、省内其它城市出差,伙食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
4、本市城区外县市区外出采血,伙食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30元(附采血入库单)。
5、工作人员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在途期间的差旅费,按郴财行[2014]10号规定由所在单位报销。
七、市内交通费
1、编制内职工:因我站编制内职工现已实行车改,省内出差不得再回单位报销市内交通费;省外出差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包干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
2、编制外职工:编制外职工省内外出差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包干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本市所属县及县以下每人每天40元。
3、出差人员自带单位交通工具的,不予补助市内交通费。
八、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本办法自9月1日起执行。
郴州市中心血站车辆加油卡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车辆用油管理,经研究,决定本站所有车辆用油全部使用中石化加油卡加油,为确保加油卡安全、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1、本站所属车辆均采用中石化加油卡进行加油,由总务科负责办理购买加油卡的相关手续,以及设置副卡的分配金额。
2、中石化郴州分公司为加油卡发卡方。负责制卡、发卡、加油、结算、咨询及投诉、处理,并设立热线电话,同时负责加油卡的查询、预分配、挂失、换卡等相关业务。
3、加油卡管理由一张主卡(管理卡)和若干张副卡(司机卡)组成,副卡一车一卡制。主卡由总务科管理,副卡由该车驾驶员(随车负责人)管理,不得互用。每张副卡通过主卡分配加油额度、主卡查询副卡详细交易记录,每张副卡限车号、限油品(汽油:93#、97#和柴油0#、-10#)。驾驶员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加油卡,保持卡片的清洁,不得将密码外泄。如加油卡损坏或遗失,驾驶员应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同时到加油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手续,挂失生效后凭本站证明和有关证件到中石化郴州分公司各网点办理换卡手续。在挂失期间,若因用油现象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4、每张副卡每次加油时应及时打印电脑加油小票,电脑小票上应有加油站加油员、本站驾驶员以及随车负责人分别签字(以备次月核对),并记录加油时仪表盘里程表的里程数和加油点。严禁当日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同一油类数次加油。
5、驾驶员发现加油站有油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计量或计价不准等行为,应要求加油站复核,并可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加油卡实行“插卡加油、自动扣款、每月对账”的方式,加油时按政府采购的优惠价格结算。驾驶员不得再在加油点开取发票报账。
7、每月初执卡负责人员将经科主任签名核实的上月加油电脑小票统计、制表汇总交总务科审核,总务科及时与中石化郴州分公司办卡网点核对上月用油情况,若核对有异议,应及时与加油网点联系,查明原因,及时调整。
8、主卡每月购买油款额为叁万元,每张副卡每月按使用情况及时充值,每月末总务科将核实的副卡(电脑小票及统计表)到财务办理审核手续。
9、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郴州市中心血站岗位设置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湘政办发〔2008〕11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86号以及《郴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郴政办发〔201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编制情况
1、职责任务:市中心血站由市卫生局管理。主要负责全市临床用血的采集、血液储存、临床供血,并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郴编办〔2002〕113号)。
2、单位机构规格:副处级(郴编〔2002〕23号)。
3、经费形式:自筹自支(郴地机编办〔1992〕059号)。
4、内设机构: 9个,其中:
职能科室4个:即办公室、财务科、质量控制科、政工科(郴编办〔2006〕10号);
业务科室5个:即检验科、成分科、发血科、无偿献血社会服务科、体检采血科(郴卫党发[2003]1号、[2005]24号、[2008]12号)。
5、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自筹自支事业编制:52名(郴编办〔2008〕29号、郴编办〔2009〕41号)。
领导职数:15名。其中,副处级2名(站长1名、党总支书记1名)、正科级4名(副站长2名、纪检员1名、工会主席1名)、副科级9名。(郴编办〔2002〕113号、郴编办函〔2005〕3号113号、郴卫党发[2003]1号)。另经市委组织部、市卫生局任命2名正科级领导,分别为市献血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主任科员1名。
单位人员结构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
(二)现有人员情况
现有在编人员48人,其中:
管理人员23人:单位领导正职2人、副职4人,内设机构领导正职9人,其他管理人员8人(其中:副处级2人,为原单位领导正职2人;正科级4人,为市献血管理办公室主任1人、主任科员3人);管理人员中聘任专业技术职务21人,其中副高级6人,聘任6人;中级15人,聘任15人。
专业技术人员20人:副高级1人,聘任1人;中级2人,聘任2人;初级17人,聘任17人。未定职称1人。
工勤技能人员4人:技师2人,聘任2人;中级工1人,聘任1人;初级工1人,聘任1人。
另外:单位使用编外人员36人,其中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36人,取得本科以上学历18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2人。
二、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现实需要与未来发展相结合原则。
三、拟设置岗位情况
根据编制部门核定,我站共设岗位52个。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岗位,占岗位总量的73%。
其中,管理岗位12个,占岗位总量的23%;专业技术岗位38个,占岗位总量的73%;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岗位总量的4%。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12个(双肩挑10人、双身份1人),占单位岗位总量的23%。其中,六级2个,七级6个,八级2个,九级2个。
1、单位领导岗位6个。其中,六级职员2个,名称分别为站长1名、党总支书记1名;七级职员4个,名称分别为副站长2名、正科级纪检员1名、工会主席1名。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4个。其中,八级职员2个,名称分别为办公室主任1名、政工科科长1名;九级职员2个,名称分别为办公室副主任1名(兼党支部书记)、政工科副科长1名。
3、其它管理岗位2个。其中,七级职员2个,名称分别为市献血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主任科员1名。
(二)专业技术岗位名称、等级、数量
专业技术岗位38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73%。其中高级岗位8个;中级岗位15个;初级岗位15个,高、中、初等级结构比例为2:4:4:。
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等级为四级。
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系列,设置3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4%。
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岗位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6%。分别为会计、统计系列2个,最高等级为六级;政工系列4个,最高等级为六级。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分别设正高级岗位1个,副高级岗位7个,正、副高级岗位设置比例为1:9
(2)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中设四级岗位1个。二、三、四级岗位设置比例为1:3:6。
(3)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分别设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3个,七级岗位3个。五、六、七级岗位设置比例为2:4:4。
(4)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分别设八级岗位5个,九级岗位6个,十级岗位4个。八、九、十级岗位设置比例为3:4:3。
(5)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分别设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7个。十一、十二级岗位设置比例为5:5。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其中,技术工2个。
技术工岗位分别设二级(技师)岗位1个;四级(中级工)岗位1个。其中:二级岗位为维修岗、四级岗位分别为汽车驾驶岗。
技术工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
四、实施方法步骤及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1、为确保我站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顺利推进,成立了郴州市中心血站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站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站长李孟祥、党总支书记周小忠担任,副组长由其它班子成员包括谭华元、谭明科、李瑛瑛、罗永芬、史艾娟、邓天奎担任,成员包括周春凝、吴雨真、李红建、蒋丽娟、李海文、王娟娟、卓敏、谢航军、黄才勇、周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工科,主要负责全站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的日常工作。
(二)开展政策文件的学习、宣传、广泛听取意见的情况
1、认真学习国家、省和市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的政策文件,并积极开展调研,切实掌握我站的基本情况,分析岗位设置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2、召开全站职工动员大会。宣传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将《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湘人社发[2011]86号等岗位设置相关的文件全部复印发往各科室组织学习、讨论、广泛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三)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1、市献血管理办公室主任的设岗说明
目前,市献血管理办公室主任是我站编制内人员在兼任,且一直是班子成员,但编办批复的市献血管理办公室的机构设置是在市卫生局,也没有配领导职数。本次岗位设置,我们将其作为历史遗留的特殊情况予以过渡处理,将其仍设在管理岗位,今后再按规定规范设岗。
2、工勤技能岗位的设岗说明
目前,我站有工勤人员4名,有2名老同志过几年到退休年龄了,根据单位事业发展和后勤人员管理模式的改变,我站将逐渐减少工勤岗位人员,本次岗位设置,我们工勤技能岗位只设2名,另2名予以过渡消化处理。
(四)岗位设置实施方法步骤
我站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3年8月30日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三个步骤实施:
第一步:2013年6月15日―7月15日。召开全站职工大会,学习贯彻岗位设置管理的文件精神,广泛征求职工意见,拟写血站岗位设置方案,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方案的意见,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上报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审批备案。
第二步:2013年7月15日―8月30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制定岗位说明书,征求职工意见,竟聘上岗,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按要求填写各类表格上报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审批备案。
第三步:2013年12月1日兑现工资待遇
五、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1、管理岗位设置的说明
本次岗位设置血站属专技型单位,因我站现在编的管理人员包括单位领导、内设机构负责人(副科级以上)共22人,超过了“86号”文件规定的管理岗位与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比例,所以,本次岗位设置时作了一些调整,只将单位领导、市献血管理办公室主任及1名主任科员和职能科室的办公室、政工科设为了管理岗位,其他的领导及职能科室均设在专技岗位上,设置后的比例调整为:管理岗位�U专业技术人员岗位�U工勤技能岗位=2.3�U7.3�U0.4。
2、超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问题的说明
本次拟设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超过3个,我们将多余的高级和中级岗位数“借用”给初级职称人员使用来解决。
(公章)
2013年6月20日
郴州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休假管理工作,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保障采供血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各种假期
(一)全体公民法定节日假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具体实际休假按国务院通知调整,如有法定假日变化,按新的法定规定执行。
(二)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护士节不放假;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三)带薪年休假
1、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带薪年休假假期:
(1)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年休假一般在当年内集中使用,不跨年度使用。
6、各科室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要妥善安排好本科室工作人员的休假时间,每年元月份要将当年休假安排报送政工科备案。
7、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的报酬按照郴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探亲假
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配偶之间、单身工作人员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工作人员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工作人员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探亲假假期: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
(2)未婚者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
(3)已婚的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一般一次休完,不分解使用。
(五)婚假
1、婚假假期:
(1)按法定结婚年龄(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结婚的,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男方年满25周岁以上,女方年满23周岁以上)的,享受晚婚假15天;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不超过10天)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六)产假
1、产假假期:
(1)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
(2)实行晚育(女方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30天。
(3)实行晚婚、晚育并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女方增加产假30天,另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增加产假15天。
(5)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三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假期15天;
(6)怀孕三个月至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30天;
(7)怀孕四个月至七个月的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按正常产假(98天)处理。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
3、产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七)丧假
工作人员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予3天丧假。丧事在外地料理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八)病假
请病假,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病假证明及门诊病历或出入院证明、病历经单位批准后方可休假,
1、有年休假、探亲假的,应先休完年休假或探亲假再请病假。
2、请病假2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
3、病休医疗鉴定:
(1)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按市人社部门有关规定,病休人员到人社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病休鉴定,作出是否符合病休条件以及病休时间的结论,不符合病休条件的立即回单位上班;不符合病休条件又拒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编制内聘用人员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病退手续。
(2)编制外聘用人员请病假超过3个月以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应自动辞职,不辞职者单位予以辞退解聘(工伤及治疗期除外)。
(3)编制外聘用人员孕产哺乳期间请病假超过3个月以上的,因本人长期请病假超过3个月以上其岗位被重新聘用的新员工替代,按国家有关规定孕产哺乳期间不予以辞职或解聘,但在孕产哺乳期满后,如没有上岗岗位安排,应待岗;待有上岗岗位后再安排上岗。
(4)编制外聘用人员孕产哺乳期间未请病假,其正常产假是在国家、省、市规定的假期满后返回单位上班的,单位应予安排上班岗位,不予以辞退解聘。
4、年度内累计病假达6个月及以上的,当年度考核不能评定称职(或合格)及以上档次。
(九)事假
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以外,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向单位提出事假申请,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后可休事假。
1、有年休假、探亲假的,应先休完年休假或探亲假再请事假。
2、年度内累计事假超过30天的,当年度考核不能评定称职(或合格)及以上档次。
3、工作人员事假无故超出批准期限的,按旷工处理。
二、休假审批权限及程序
(一)休假审批权限及程序
1、工作人员申请休年休假由科室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后,报科室分管领导审批。科室负责人、站领导休年休假报站长审批。单位主要领导休年休假需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2、工作人员申请休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病假的,由科室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后,报科室分管领导及分管人事的领导审批。科室负责人、站领导休假报站长审批。单位主要领导休假需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3、工作人员申请事假五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同意并签字后,报科室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五天的,经科室负责人、科室分管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报站长审批。科室负责人、站领导请事假报站长审批。单位主要领导休事假需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3、工作人员申请各种请假,均需填写《郴州市中心血站请销假审批表》,审批表一式两份,审批人签字批准后,存根联留政工科备案;另一联由请假人保管,作销假时用。
(二)销假程序
1、工作人员请假到期后,应及时向准假人和政工科销假,超过请假时间且未按时回到岗位上班的视为旷工。
2、因故需要延长假期的应该提前补办续假手续,情况特殊的应事前说明原因,事后办理补假手续。
3、销假应履行销假手续,本人要在《郴州市中心血站请销假审批表》的存根联上签字,并注明销假时间。本人在休假内提前返回工作单位的,销假时也要一并注明休假时间。
三、假期待遇
1、年休假期间,工资待遇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终各项奖励的奖金),社保福利待遇不变。
2、探亲假、婚假、产假或护理假、丧假(含路程假)期内,发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停发,年终各项奖励的奖金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社保待遇不变。
3、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编制内聘用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停发。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及其以上的,全额发给本人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
(3)病假满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的80%计发;工作年限满二十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的90%计发。
(4)年度内工作人员连续病假和全年病假累计不到6个月的,年终各项奖励的奖金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年度内工作人员连续病假或全年病假累计达到6个月及以上的,停发年终各项奖励的奖金。
(5)工作人员病假累计1年以上的,应按有关规定报市人社部门进行病休医疗鉴定,符合国家和省市病退条件规定的,办理病退手续。
(6)病假期间社保待遇不变。
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编制外聘用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工作人员病假在15天以内的,发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停发,社保待遇不变。工资待遇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给。
(2)病假超过15天的,从第16天起病假期间是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的,发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停发,社保待遇不变。工资待遇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给。
(3)病假超过15天的,从第16天起病假期间不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而是在病休期间的,停发所有工资。
(4)年度内工作人员连续病假和全年病假累计不到3个月的,年终各项奖励的奖金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年度内工作人员连续病假或全年病假累计达到3个月及以上的,停发年终各项奖励的奖金。
4、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编制内聘用人员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当年事假累计在15天(不含公休日和法定节日,下同)以内的,事假期间发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停发,社保待遇不变。年终各项奖励的奖金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2)当年事假累计在15天以上不超过30天(含30天)的,从第16天起,发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停发有事假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社保待遇不变,年终各项奖励的奖金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3)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从第31天起,停发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年终各项奖励的奖金停发。
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编制外聘用人员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当年度累计休事假5天之内(含5天),停发事假期间所有工资,社保待遇不变,年终各项奖励的奖金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2)当年度累计事假5天以上、15天以内(含15天),停发事假期间所有工资,社保待遇不变;另扣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年终各项奖励的奖金停发。
(3)当年度累计事假15天以上,30天以内(含30天),停发事假期间所有工资;另扣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年终各项奖励的奖金停发
(4)当年度累计事假30天以上,原则上要求自动辞职,不辞职的在家待岗,待有空缺岗位再安排工作。
5、旷工期间工资规定
(1)旷工1天以内(含1天),扣发旷工当天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并停发旷工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社保福利待遇不变,年终各项奖励按50%发放。
(2)年度内累计旷工1天以上、5天以内(含5天),扣发旷工期间的基本工资,停发有旷工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停发年终各项奖励的奖金。
(3)年度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扣发旷工期间的基本工资,停发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终各项奖励的奖金。当年度考核不能评定称职(或合格)及以上档次。
(4)累计旷工达20天的,单位予以辞退或解聘。
四、其他规定
1、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未经批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论处;对弄虚作假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2、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紧急情况需服从单位安排,取消休假。
3、休假期间需外出旅游的,应报单位政工科备案。
4、休假期间出国旅游、探亲的,需到站纪检监察小组备案;处级干部及其他涉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本制度自2015年4月1日起执行。
附:郴州市中心血站请销假审批表
郴州市中心血站请销假审批表
姓 名 |
|
科室 |
| |
请/休假类别 |
□年休假 □病假 □事假 □产假 □出差 □陪护假 □婚假 □探亲假 □丧假 | |||
请/休假时间 |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 |||
请/休假原因 |
| |||
科室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政工科签字 |
年 月 日 | |||
科室分管领导签字 |
年 月 日 | |||
人事分管领导签字 |
年 月 日 | |||
站长签字 |
年 月 日 | |||
销假签字 |
年 月 日销假人: |
核实人: 年 月 日 | ||
注:病假、婚假、产假请附相关证明材料。
郴州市中心血站请销假审批表
姓 名 |
|
科室 |
| |
请/休假类别 |
□年休假 □病假 □事假 □产假 □出差 □陪护假 □婚假 □探亲假 □丧假 | |||
请/休假时间 |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 |||
请/休假原因 |
| |||
科室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政工科签字 |
年 月 日 | |||
科室分管领导签字 |
年 月 日 | |||
人事分管领导签字 |
年 月 日 | |||
站长签字 |
年 月 日 | |||
销假签字 |
年 月 日销假人: |
核实人: 年 月 日 | ||
注:病假、婚假、产假请附相关证明材料。
郴州市中心血站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血站公务出差的规范管理,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依据《郴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我站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公务出差是指按上级文件通知参加各种会议、培训班;因工作需要到上级管理部门汇报工作;因工作需要到其他采供血机构等相关单位学习考察;到本市所属县及县以下单位(部门)检查、协调、调研无偿献血等相关工作。
2、公务出差工作流程:
(1)办理出差审批手续:职工出差要填写《郴州市中心血站公务出差审批表》,注明出差事由、时间、地点、预计天数及经费预算,并按要求逐级办理审批手续,2人及以上人员共同出差,由主办科室办理审批手续;
(2)借款:出差人员凭签批完的《郴州市中心血站出差审批表》办理借款手续;
(3)报帐:出差人员返回后5日内,按《郴州市中心血站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报帐手续。
3、公务出差规定
(1)出差期间,相关部门应安排好工作;应当面交待需办理的事项及要求;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不得有损害单位利益行为。出差期间如碰到法定节假日,不再另享受法定节假日。
(2)出差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预定路线乘车往返,不得借机绕道游山玩水,特殊情况需要绕道的往返或延期返回,须事先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否则绕道或延期的差旅费自理。
(3)公务出差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按《郴州市中心血站差旅费管理办法》标准核报,超支部分自理。
4、本制度自9月1日起施行。
附件:郴州市中中心血站公务出差审批表
附:
郴州市中心血站公务出差审批表
年 月 日
出差人员 |
|
出差事由 |
| ||
出差地点 |
|
经费预算 |
| ||
出差时间 |
|
预计天数 |
|
返回时间 |
|
科主任 意 见 |
签名: |
分管领导意 见 |
签名: | ||
主管领导审 批 |
签名: 年 月 日 | ||||
郴州市中心血站
财务工作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与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要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准确、及时的编制财务计划(预算)。按照有关规定报送会计报表。
4、加强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挖掘增收节支潜力,核算资金使用效果,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所有开支均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分管领导、会计、财务分管领导及站长会签后方能报销。不得用白条代替发票入账。
6、财会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器械等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防止资产流失。
7、现金收入要及时存送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规定。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
8、按照国家财经纪律和制度,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血站有关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
郴州市中心血站
财务管理制度
1、血站财务工作隶属站长领导,财务工作要正确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人员参与各项经济合同的审查和其他财经工作的研究、决策,监督本单位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令和制度等。对违犯财经纪律的,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报销,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财务审批。财务审批必须归口管理,实行会签制度,血站重大经济开支由站务会讨论决定执行,所有审批均通过会签。
4、财务计划。建立年初财务预算和年终决算制度,加强财务计划管理。血站的业务、科研、培训基金、物资设备专项基金和基建维修均纳入计划管理。各职能科室编制符合实际的年度预算表,经站务会讨论通过、领导审批后作为财务各项开支的依据。
5、经济核算。血站建立站、科两级核算制。参照有关成本管理条例和成本核算有关规定,逐步完善经济核算制。根据业务工作特点将科室的业务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与奖金挂钩。从事业发展和职工个人合理分配、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注重经济核算。
6、财务人员严格履行职责,做到对血站一切有经济和物资活动的部门进行经济监督:做到记账、算账、报账手续齐备,无白条,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报账及时,日清月结,做到不以收抵支,库存现金不超过规定限额;做到配合有关科室及时清仓查库,防止积压浪费;做到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减少赊账;做到妥善管理会计凭证、账簿和会计档案。
郴州市中心血站报帐、借款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和市委《关于对县、处级领导班子党政正职实行三项监督管理制度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本站内部经济管理,规范借款、报账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本站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借款程序
(一)、借款基本原则和要求
1、凡属对外转账,无真实、完整、合法的合同或协议,财务科不予办理借款。
2、借款要做到一事一借,一事一清,前帐不清,后帐不借,按时清理借款及结算。不能一借多用,长期挂帐,以免造成债权关系不清。
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借款挪作私用或用于与借款用途不符的活动,一经发现,将根据事实及情节给予当事人处罚。
4、各类借款审批权限和程序不合规,手续不齐全的,财务科一律不予办理。
5、借款人必须是血站在编在岗的正式职工,临时工和非本站员工不得借款。
(二)、借款审批程序
借款实行5人会签审批,否则不予借款。会签审批人员及程序要求分别为:
1、借款人:填写借款审批单,注明借款事由、金额和姓名。
2、借款科室分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和姓名、日期。
3、财务科长审核:审核是否符合借款要求,签署意见和姓名、日期。
4、财务分管领导审批:签署意见(如“同意借款”)和姓名、日期。
5、站长(法人代表)监核:签署意见(如“核”)和姓
名、日期。
二、 报帐程序
未按规定事前审批的开支,财务一律不得报帐。
(一)、报帐时间要求
1、差旅费借款必须在返站7个工作日内(按返程车票的日期计算)到财务科报帐。
2、其他项目在10个工作日内报帐。
3、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报帐手续,在财务科下达催款通知单1个月后仍不报帐者,属个人原因造成的,对借款人按照借款额的1‰计算按天进行扣罚(从借款之日起计算)。
4、财务科每周二、周五办理报帐手续。
5、财务科每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理报帐手续。
(二)、报帐票据要求
1、必须凭国家正式有效的票据到财务科按规定程序报销。财务人员必须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记载不准确、不工整的原始凭证,财务科有权拒绝受理,不予报销。
2、报销票据须内容真实、填写完整、数字明晰、盖章清楚,数量单价的乘积要和金额相符,金额的大小写数字必须一致,多联式票据须一次复写,上下联要一致,票据单位名称必须是“郴州市中心血站”,不得简化成“血站”或其他名称,否则不予报销。
3、报销单据项目内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须作废重开,不得在开错处盖章更正。
4、报销单据签名必须由本人签字,一律不得代签,否则不予报销。
(三)、报账审批程序要求
报账实行7人会签审批,否则不予报销。会签审批人员及程序要求分别为:
1、报账人:先填写郴州市中心血站原始凭证汇总单,在每张原单据和原凭证汇总单上签名。
2、证明人:在每张原单据和原始凭证汇总单上签名。
3、财务会计:核票并核定单据张数、总金额,在第一张单据上用大写注明单据张数、总金额和签名。
4、报帐人分管领导:审核并在原始凭证汇总单上签署意见(如“属实”)和姓名。
5、财务科长:审核单据张数、总金额,并在原始凭证汇总单上签名。
6、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在原始凭证汇总单上签署意见(如“同意报帐”)和姓名、日期。
7、站长(法人代表)监核:签署意见(如“核”)和姓名、日期。
本规定与国家规定有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财务科。
郴州市中心血站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血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单价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价2000元以上的专业计算机软件;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管理。
第3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站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存放、转移、处置等相关活动的全过程。
第4条 管理职责
我站固定资产管理由财务科、办公室、固定资产使用科室共同管理,具体职责划分如下:
财务科:
1、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做好固定资产的建帐、登记和核算工作,要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分类明细账和分科明细账。
2、审核并办理固定资产新增、转移、调拨和报废等的财务手续及核算工作。
3、负责汇总待处理固定资产,定期向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办理固定资产报废等资产处置相关手续。
4、负责指导和监督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对办公室提供的固定资产盘盈(亏)表、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进行审核和汇总,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审批处理。
5、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单位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办公室(总务):
1、建立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账、分科明细账,及时办理固定资产新增、转移、调拨和报废等手续,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
2、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及时按规定给固定资产编号和粘贴标识,登记记录固定资产的维修维护和使用情况;对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3、负责配送、捐赠、出租出借、处置固定资产等手续办理,及时填报《配送、捐赠固定资产估价表》、《固定资产调拨单》、《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均一式三份,财务、办公室、使用部门各一份)等相关表格,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交财务科入账,财务、办公室、使用部门按规定记入相关固定资产台帐。
4、根据科室提交并经审批同意的购置申请,严格按《郴州市中心血站采购工作制度》办理固定资产购进手续。
5、负责协调组织全站固定资产的年度校验保养工作。
6、负责收集全站待报废资产,集中存放,统一处置。
7、在财务科的指导和监督下,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填报《固定资产盘盈(亏)表》、办理固定资产盘盈(亏)手续,提交固定资产盘点报告。
资产使用科室:
1、指定专人管理固定资产。
2、建立科室固定资产台账,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
3、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好日常维护保养 。
4、如有固定资产需要异动的应填报《固定资产调拨单》(一式四份),经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后,交办公室、财务科、资产调出科室和调入科室专管员存档备查,并及时更新资产台账。
5、每月要对本科室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6、如需申请报废固定资产,由使用科室填报《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办公室核实、领导审批同意后,待报废固定资产移交办公室保存,经审批同意的报废单分别交资产使用科室、办公室、财务科入账,注销资产使用科室固定资产帐。
7、负责编制科室固定资产年度修理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
8、配合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
第5条 固定资产购置实行预算管理
每年10月份各科根据需要及现有资产状况编制下年度科室采购计划上报办公室,办公室将全站采购计划统一提交站长办公会审定,财务科根据站办会决定编制年度采购部门预算。
第六条 申购审批
1、预算内固定资产购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资产交付使用正常后,使用科室、办公室、站资产管理员填写《固定资产安装验收单》(一式三份),财务科根据验收单付款入账。
2、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由申购科室提出申请(没有特殊原因不予追加),经站办会同意后,由办公室向财政提交追加预算申请报告,待批准同意后按程序购买。
第7条 申购方式
按财政局等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第8条 固定资产的验收登记
1、固定资产购置应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固定资产的验收由办公室、使用科室、财务科共同办理。验收不合格的资产由办公室负责退换、索赔等事宜。
2、所有物资采购(包括配送、捐赠的物资)必须先通过办公室接收,然后再由办公室根据单位统一安排交付使用科室。配送、捐赠资产,由办公室填报估价表和提出资产使用意见,经站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确认资产和将资产分配到使用科室,财务科、办公室、使用科室分别做相应账务处理,未经批准同意各科室不得私自使用配送、捐赠资产。
3、固定资产验收后,办公室应对固定资产及时编号贴签。
标签必须记录的事项包括名称、类别、规格型号、设备编号、购置日期、使用日期、校准周期、生产厂家、使用科室、保管人。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盘点
第9条 使用与操作
固定资产的使用办法由各使用科室负责进行规范,做到安全使用和日常维护。对精密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归口管理科室应制定具体操作流程,指定专人操作。
第10条 盘点与清查
对固定资产实行定期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摸清资产的现状,确保国有资产资产安全、完整。
1、每年12月份盘点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财务科、各使用科室协同完成。
2、盘点过程中发现的闲置资产要查明情况并制订处理计划,账外资产要做盘盈估值处理,及时入账。
3、对盘点清查中发现的盈亏和资产损毁,应逐个查明原因,协商提出处理意见,报站办公会议研究,符合政策规定的按财政规定的固定资产报废流程申请报废处置,无故盘亏的由管理科室负责解释、赔偿。
4、对导致资产毁损的责任人视情节追究赔偿责任。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保养与维修
第11条 保管与养护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科室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蛀等工作。各使用部门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确保其完好和使用安全。
第12条 升级与维修
各类固定资产需要提高配置、增加器件或进行维修,按以下规定进行:
1、预算内的按相关规定办理;预算外的由使用科室先提出申请,经站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办公室向财政提交追加预算申请,待批准同意后,按程序规定升级或维修。
2、财务科负责账务处理工作。
3、办公室、财务科、使用科室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台账的更新。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租借、转移
第13条 内部调拨管理
固定资产内部调拨或借用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科室不能随意调拨使用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经使用双方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办公室、财务科签字后,报站主要领导批准。调拨完成后相关科室对固定资产台账进行调整,同时对标签做相应调整。
2、科室间临时借用固定资产,借入方应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转移通知单》(一式两份),说明借用资产的名称、借用原因、借用期限等,由借用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交借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双方科室资产管理员,科室资产专管员要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台账。
第14条 外部租赁
固定资产的租赁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对外办理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贵重的仪表、设备没有特殊情况,不办理出租手续。
2、出租或租入的固定资产均须报站领导班子开会通过,并办理正式租赁协议后方可执行。
3、出租的资产归还时,由办公室和财务科负责查收,办公室具体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第15条 闲置设备
连续停用两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应列为“闲置设备”或“闲置仪表”,申请有偿调拨或出售。各科室如存在闲置或使用率低的资产应及时向办公室反映,由办公室统一调剂或处理,以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第六章 固定资产报废
第16条 申请资产报废
各科室申请报废的资产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经超过使用年限(房屋建筑物40年,交通工具10年,贵重仪器6年,一般设备5年,其他设备5年,如出台新的使用年限文件则按新规定执行),且不能继续正常使用。
2、因工艺设置改变和技术进步而遭淘汰,需要更新换代的。
3、因自然或人为原因使固定资产受到严重毁损,并且无法恢复到正常使用的状态。
4、由于历史原因,固定资产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性能低劣且无法修复的。
5、固定资产虽未超过使用年限,但实际工作量超过其产品设计工作量,且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的。
第17条 固定资产报废程序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固定资产报废申请科室应完整填写一式三份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注明报废原因等,由使用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交由办公室。
2、办公室接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后,组织相关人员对需报废固定资产进行核实,确实无修复、使用价值的,提出报废处理意见并签字,然后报站领导会议研究。
3、站领导会议研究同意报废的,待报废固定资产移交办公室保存,经审批同意的报废单一式三份分别交资产使用科室、办公室、财务科入账,注销资产使用科室固定资产帐,财务科登记待处理固定资产帐。
4、财务科汇总待处理固定资产,定期统计(每年至少一次)站内需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总量,按规定要求报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申请报废处置,批准后再按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第七章 处罚规定
第18条 违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情形:
下列情况属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情形,相关责任人及科室主任应当接受处罚。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
1、不指定专人管理固定资产,科室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
2、不遵守操作规程、人为有意毁损或因工作失职造成固定资产毁损的。
3、不加强固定资产安全管理,导致固定资产遗失,或发生固定资产遗失、被严重毁损不及时上报处理的。
4、未经批准同意,擅自出租、出借、转移或处置固定资产的。
5、未经批准同意私自接纳、使用配送、捐赠固定资产的。
6、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时,出现账账不符、账物不符或固定资产盘亏的。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科、办公室):
1、不按本制度管理职责划分认真履行职责的。
2、固定资产管理、监督不到位,使用部门固定资产发生遗失、毁损未能及时发现,或使用部门擅自出租、出借、转移、处置固定资产未能及时发现的。
第19条 处罚措施
根据违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情形,按血站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郴州市中心血站
票据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站财务票据的使用、保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中所指的票据包括支票和收据。
1、支票由出纳员负责购买、保管,印鉴章由会计保管,实行严格分工和把关制度。
2、严禁签发空头支票,更不准将支票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对作废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存,年终时装订成册,与票据一并保存。
4、凡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使用“湖南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医药费收据”。
5、使用收据前,应检查是否有缺号、漏号或重号,发现上述情况,应及时向购买票据的财政部门报告。
6、收据必须按号码顺序使用,各联复写,逐项填清楚后,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
7、填写错误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
8、票据存根应保存五年以上,销毁时,必须造册登记,向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核销。
9、票据管理员负责收据的购领,发放,保管工作,要设置票据登记簿,逐一登记票据的种类、数量与起止号码,如实记载票据的填用、核销、结存情况。
10、每本收据用完,票据管理员员需将整本收据核算出总金额,由稽核人员复核签章,年终归入会计档案。
11、票据不得擅自转借、出售、代开、买卖、伪造和自行销毁。
郴州市中心血站统计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站统计管理,科学有效地开展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及时、全面、规范、有效,发挥统计工作在采供血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和内容
我站的统计工作包括采供血业务统计(含血源统计、采血情况统计、血液制备情况统计、血液检测情况统计、血液出入库情况统计、献(输)血反应情况统计、献(用)血者满意度调查情况统计、免费用血情况统计)、疫情统计、人事劳资统计、财务统计、固定资产统计等。
二、职责和任务
1、站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分管工作的统计数据质量负责,对分管部门的统计工作负有指导、监督、管理责任。
2、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统计数据质量负责,对本科室的统计工作负有指导、监督、管理责任。
3、各科室应明确专门统计人员,具体负责本科室的统计工作,建立统计台帐,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编制和报送统计报表。
4、各科室负责本科室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人事劳资统计归口政工科管理,财务、固定资产统计归口财务科管理,采供血业务统计归口信息科管理,疫情统计归口检验科管理。
5、对外报送数据全部由归口管理科室负责,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三、管理和要求
(一)统计工作流程
1、各科室应依据上级相关部门要求和本科室的原始记录、凭证建立统计台账,及时、准确登记台帐,按期填报本科室的统计报表。应报送归口管理部门的统计报表,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应及时向归口管理部门报送;需直接向外报送的统计报表,应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核确认签字后方可按规定报送。
2、信息科是采供血业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应依照省卫计委要求,及时收集、核对各科室统计报表,建立统计台账,按时编制《采供血数据采集软件》统计报表,经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输入《采供血数据采集软件》系统,报送相关统计报表数据。
(二)统计报表编制
1、各科室应建立逐日登记统计台帐制度,按照规定填制统计日报、月报及年报。发现报表差错,应及时以书面形式进行更正,并做好情况说明。
2、对需要定期上报的各类统计数据和报表,各科室统计人员要按要求及时编制和填报,确保统计报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统计报表编制前应进行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审核,与采供血有关的统计数据,以信息科核实的统计数据为准;人事劳资统计数据以政工科核实的统计数据为准,财务统计、固定资产统计数据以财务科核实的统计数据为准。
(三)统计资料分析 各科室负责人应定期根据各项统计指标进行同期比对和趋势分析,分析影响统计数据变化的主要因素,对特殊现象、重点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提出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四)统计资料保管
1、在每个统计时段的统计工作完成后,各科室应建立统计档案,按月进行分类整理并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每年初将上年度原始记录及统计资料交站档案室保管。
2、对确无保管价值的统计资料,应按规定报请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五)统计工作交接
统计人员调动工作台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在未办妥交接以前,原任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更不得因工作调动而影响统计工作正常进行。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1、将经办工作情况向接替人员交待清楚;
2、培训接替人员,使其能独立开展统计工作;
3、所有统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台账、报表、文件、历史资料等)与统计用具(如计算机、书刊等)应一一造出清单移交。
四、 纪律和处罚
1、工作纪律 统计工作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统计工作制度规定,及时、真实、准确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和拒报统计报表,属于保密性质的统计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严防泄密和资料丢失,提供涉密统计资料时应严格按保密制度的规定执行。
2、违规处罚 对不认真履行统计工作职责的人员,按站绩效管理办法予以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郴州市中心血站
外出办事、开会报告和出差请假销假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外出办事、开会、出差行为,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1、站领导市内开会、临时外出办事,应告之站办公室,说明外出事由、外出时间、预计返回时间,站办公室及时在《外出办事请假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2、科室主任(科长)市内开会、临时外出办事,应向分管领导和站办公室报告请假,说明外出事由、外出时间、预计返回时间,站办公室及时在《外出办事请假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3、各科室工作人员市内开会、临时外出办事时,应向科室主任(科长)报告请假,说明外出事由、外出时间、预计返回时间,科室主任(科长)及时在《科室外出办事请假登记表》上做好登记。
4、站领导、科室主任(科长)及各科室工作人员需市外开会、学习出差时,应告之办公室、政工科,并填写《出差登记表》,注明出差事由、时间、预计返回时间,出差返回后应到办公室、政工科销假。
5、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郴血发〔2013〕2号
郴州市中心血站
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
各科室:
会风是作风的重要体现,会议纪律直接反映了单位职工的政治素质、组织观念和精神面貌。为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改进会风,确保政令畅通,根据中、省、市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有关规定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通知》(郴政办函[2013]6号)精神,结合我站实际,现就进一步严肃血站会议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站长办公会、总支委员会,站领导参加会议,确需请假的,按规定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站周会,科主任和享受科主任待遇人员参加会议,确需请假的,按规定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报办公室主任备案;其它会议,根据会议召集领导的要求,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会议,确需请假的,按规定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二、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或早退,必须签到。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设置为关闭或静音状态,不得在会场内接听和拨打电话,不得在会场随意走动、大声喧哗、打瞌睡,不得从事与会议无关的事项。
三、办公室主任要在会前整理好参会人员情况,并报告会议主持人。
四、按会议通知要求参加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以及其它部门组织的会议的,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参加会议,对违反会议纪律造成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五、站作风大整顿考核小组和办公室负责会场纪律、会风的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通报给站绩效考核小组,对违反会议纪律的,按绩效考核有关规定处罚。
2013年1月23日
郴州市中心血站仪器设备维修制度
为规范本站仪器设备维修工作,确保采供血仪器设备达到良好的技术状态,满足工作要求。根据《郴州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实行网络采购的通知》(郴财采〔2011〕232号)、《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郴州市2013年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血站所有仪器设备的维修。各科室应加强学习,熟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熟练操作仪器设备,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设备。
二、维修标准和方式
1、维修单价低于3000元,实行站内逐级审批维修。
2、维修单价高于3000元,不符合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实行站内招标维修。
3、维修单价符合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实行政府招标维修。
4、必须要生产厂家维修或需外送维修的设备,单价低于3000元,实行站内逐级审批维修。单价高于3000元,由站内采购委员会与厂家洽谈价格后报站长办公会研究后维修。
三、维修程序
(一)使用科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科室操作人员应按使用说明书或与厂家工程师联系尽量自行排除故障,但不能盲目违规操作,避免损坏仪器设备。
(二)如不能自行排除故障的,按下列程序办理维修:
1、报办公室核实,确定是否需要申请维修。
2、经办公室确定需要维修的,使用科室负责人填写《仪器设备申请维修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或在站办公会、周会提出维修申请,审批同意后,办公室依据审批后的《仪器设备申请维修审批表》,确定维修标准和方式。
3、未经办公室批准,各科室不得擅自请人或外送修理。
四、报帐管理
1、仪器设备维修费用报帐归口办公室管理。原则上不使用现金支付维修费用。
2、办公室报帐时,需根据具体维修情况,将政府采购中心批复的审批表、《仪器设备申请维修审批表》、发票、维修清单等作为报帐凭证。
郴州市中心血站厉行节约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增强厉行节约意识。全站职工要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八项规定,崇尚节约,杜绝奢侈浪费行为,努力从自己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自觉养成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杯水、每一张纸的良好习惯。恪守制度、互相监督,努力在全站营造“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郴州市中心血站接待工作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公务接待实行对口接待,从严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一般不安排烟,一般不安排娱乐性消费活动。原则上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加强用电、用水管理。各科室,使用空调时必须关闭门窗,人员离开须关闭空调,提倡下班前30分钟先关空调。各科室根据需要开启照明灯,尽量采用自然光照,离开科室时要随手关灯,下班后应关闭电脑;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维修或更换漏泄的供水管、水龙头和卫生洁具,用后随手关水。
四、加强车辆管理。公务用车严格执行货币化管理。采血车、送血车只能用于业务用车范围,采血车由体采科统一管理,只能用于无偿献血的组织、招募、采集等业务工作,送血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需用车时应向办公室预约,履行审批程序;科学核定油耗定额,尽可能节约用油;驾驶员必须精心操作,保护车辆,减少维修费用;严格杜绝业务用车私用,严格执行车辆报废、购置报审制度。
五、严格办公电话管理。要严格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办公电话,因工作需要安装长途电话的办公室必须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安装。对现已配备的办公电话,要认真清理,登记造册,对违反规定的一律撤除。
六、规范外出考察学习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或国内旅游,因工作需要,需外出参观考察学习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七、规范物资采购。严格执行《郴州市中心血站采购工作制度》,采购中应坚持“够用实用、急需急购、厉行节约”的原则,货比三家,物美价廉,择优选购。
八、节约办公用品。各科室除业务工作需要外,一律不配备打印机,需要打印的,统一到办公室打印。打印时一律采用双面打印;提倡用电子文本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打、复印次数;打、复印纸张的厚度、纸质以适用为标准,控制采用高价高品质的纸张;打印机的油墨、墨粉用完后要重新灌装,再次使用;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到商业店铺打印。
九、从严控制差旅费用。公务出差要注意节约,从严控制搭乘飞机,尽量减少各项差旅开支。住宿、交通等差旅费用标准,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十、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开支。要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既无明确目的又无实质内容的会议或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确有必要召开的会议,应严格控制数量、会期和参加会议的人数;要建立健全会议审批制度,要逐步建立和推行会议费预算总额包干制度。
十一、加强公物管理。对配发给工作人员的工作物品、办公用具,总务要登记造册,落实管护责任,无故损坏物品或物品遗失,照价赔偿;全体工作人员应珍爱公物,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保持用具的使用性能,严禁侵占公物行为。
十二、加强预算管理。各科室在年底要按照工作需要制定好次年物资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财务科,财务科综合编制科室年度收支预算,经站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单位所有收支活动要严格按照市财政局预算规定执行。如工作确需增加预算开支的,需经站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市财政局同意后才能执行。
十三、严格控制办公楼装修、维护费用。严格执行装修、维修审批制度,坚持“规范、整洁、节约”的原则。
十四、加强监督。站纪检负责本规定的监督,对违反本规定的科室或个人,按站相关规定扣除绩效工资,视情节轻重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郴州市中心血站
反腐败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
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高度重视反腐败“网络舆情”,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互联网联系群众、沟通民意的桥梁作用,进一步拓宽网络民意表达和诉求渠道,重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网络民意真正落实到反腐败的公共决策和政策执行过程中。特制定郴州市中心血站反腐败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与网民互动交流制度,深入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汇聚民智,及时做好网络舆情回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风大整顿、“四型机关”创建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献血环境,为我市的无偿献血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堡垒。
二、机构设置
成立市中心血站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由正科级纪检员李瑛瑛任组长、政工科科长周春凝任副组长,李琳昆为成员(兼任网络舆情管理员)。李琳昆负责反腐败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每天上网浏览“郴州献血网”公众留言、郴州吧论坛、郴州新闻网等主流网站的论坛,关注网络舆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单位或个人身份积极参与发贴或跟贴,在线引导网络舆情。负责涉及我站反腐败的相关信息的网上收集、编制、报送及办理回复、跟综督办和归档等工作。
三、办理流程
1.受理留言。网络舆情管理员对互联网站、论坛、帖吧、手机短信、彩信、微信、QQ群、博客、微博等信息网络传播途径,发现反映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举报,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报处理,并进行下载登记,在第一时间予以积极回应。
2.批办留言。副组长对上报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需回复的留言信息,以《网络舆情抄告单》形式,经站主要领导提出办理意见并批转相关科室办理落实;对需要多个科室办理的进行协调,明确牵头领办科室。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由站作风办负责;无偿献血工作方面由市献血管理办公室负责。
3.办理回复。相关科室收到《网络舆情抄告单》后,对网民留言所涉及的具体事项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置。回复办理情况及回复意见要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需紧急处理的网民留言,所涉科室在接到《网络舆情抄告单》后,2天内予以明确答复。
4.跟踪督办。站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对批转出去的留言办理件进行跟踪,对未按时办理或不按有关规定办理的承办科室进行督办,确保问题按期办结。
5.审定回复。相关科室上报的书面回复意见,需报血站相关领导审定后,由指定的网络舆情管理员将答复内容通过网民原留言的网站进行反馈。回复的时限为网民反映事项后3日内,确需延长办理时间的不得超过5日。
6.立卷归档。站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的原始材料、有关科室的办理情况、交办回复记录、《网络舆情抄告单》和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7.监督检查。站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对各单位网民留言答复情况进行跟踪登记,对未及时办理的留言要进行催办,对超过规定期限既未作回复,又未作说明的科室,将进行通报并及时督办处理。
四、办理要求
1.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网络舆情工作是新形势下畅通民意渠道、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工作举措。各科室负责人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办理,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联络员名单在3月15日前报站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备案。
2.求真务实、及时办理。各科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坚持实事求是,真心诚意纳言,实实在在解难题,扎扎实实办实事。对于诉求合理、有条件解决的,要立即给予解决;对于应该办理但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于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真正做到让网民满意,以实际行动解民之忧、取信于民。
3.善于总结、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科室要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办理经验,探索办理规律,完善信息技术平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和机制保障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4.注重引导、注意保密。在办理工作中,要注重引导网民提供真实身份,通过合法途径、合理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问题、表达利益诉求。各科室及网络舆情信息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保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不宜公开的信息。
附件1: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每日监测情况登记表
附件2:反腐败网络舆情抄告表
附件3:反腐败网络舆情处理登记表
附件1:
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每日监测情况登记表
日期 |
监测媒体名称 |
监测情况 |
处理情况 |
记录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2:
反腐败网络舆情抄告表
发布时间 |
|
信息发布媒体名称 |
|
标题及主要内容摘要:
网络舆情管理员签名: 年 月 日 | |||
网络舆情管理小组处理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
主要领导处理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
交办科室处理情况:
签名 年 月 日 | |||
处理结果:
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3:
反腐败网络舆情处理登记表
序号 |
日期 |
信息发布媒体 |
标题及主要 内容摘要 |
处理情况
|
记录人 |
|
|
|
|
|
|
|
|
|
|
|
|
监察室工作制度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正确、全面地看问题,切忌先入为主、偏听偏信、以偏概全。
二、敢于坚持原则,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院内的规章制度,不徇私情,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事。
三、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依靠群众开展好监察工作。
四、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和检举控告的接待、登记,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按照领导的指示精神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向无关人员泄露案情。保护检举人和证人,不准将检举材料和证明材料交给被调查人。
六、清正廉洁,不准收受被调查人及其亲友的财物。
郴州市中心血站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为更好的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根据省、市有关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我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会议集体决策。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
(二)坚持依法依纪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民主集中制,建立决策流程和议事规则,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
二、实施范围
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大决策: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决策的措施;
卫生事业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年度工作部署及财务收支预算;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单位建设项目;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事故处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科级以下干部的推荐、任免、奖惩;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人才引进、使用政策的确定等。
(三)重大项目安排:1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耗材等物品的购置及国有资产产权重大变更。
(四)大额资金使用:10万元以上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
三、基本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一)酝酿决策
1.站领导班子个人提出的决策建议,以及科室经分管站领导核定后提出的决策建议,报站主要负责人审核后,进入决策程序。站主要负责人提出的决策建议,直接进入决策程序。
2.站领导班子决策前,应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分析、拟定决策方案,对研究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须进行稳控风险评估和廉洁性制度评估。
3.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主办部门应当主动协调和沟通,如有必要,可召开专题性会议进行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征求群众意见和实行公示制度。
4.选拔任用干部,政工科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征求纪检监察的意见,纪检监察应当按照规定向政工科回复意见。
5.站“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决策。议题的有关材料要在会议召开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送达领导班子成员,并保证其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6.站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代替集体决策。
(二)集体决策
1.召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议组成人员到会方能召开,并严格按照预定的议题和议程进行。
2.会议可以根据议题内容,视情况邀请相关科室、纪检监察人员等列席,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3.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但书面意见不记入表决票数。站主要负责人或者会议主持人,要严格执行未位表态发言制度,不得事先对讨论的事项确定基调,必须在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或其他参会人员的意见后发表意见。
3.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表决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当逐个表决,表决事项所涉及的主管(分管)领导应该到会;对意见比较一致的议题,表决同意人数超过到会人数一半以上可作出会议决定;对分歧较大或发现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提交集体作决策;特殊情况下,可以就争论事项书面请示局党组;讨论干部任命时,应当按有关规定实行票决制。
4.会议表决方式、领导班子成员的发言和表决意见以及主要理由、表决结果等情况应当详细如实记录,对不同意见应特别载明,参加会议的领导班子成员应在会议记录上逐个签名。讨论干部任命事项,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的情况。
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形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形成会议纪要或者会议决议。
因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未经集体研究作出决策的,主要负责人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并形成书面记录。
(三)执行决策
1.“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会议决策后,由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明确领导牵头。站总支主要负责人对组织实施工作负总责。
2.领导班子成员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也可以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当坚决执行,不得公开发表同集体决策相反的意见,不得在行动上违背集体决策。
3.因工作情况变化导致“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确需变更时,应当按程序提请领导班子重新进行决策。
4.站总支要明确相应部门对决策进行跟综督查,并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以便领导班子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
四、监督检查
(一)站党总支对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工作负总责。
(二)站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应根据分工和职责及时向站党总支报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将贯彻本办法的情况列入站党总支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三)站纪检应根据职责,加强对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持查阅原始会议记录,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时与领导班子沟通。
(四)站纪检监察人员应定期对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将有关情况向站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和站党总支领导班子会议报告。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外,应定期或不定期在相应范围内公开。
(五)站党总支应将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责任追究
(一)决策严重失误,给国家、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决策而个人决定的;
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导致形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5.执行决策中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6.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
7.其它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给本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等,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责任追究的方式有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辞职、免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
郴州市中心血站党员干部学习制度
为促进全站党员自觉坚持经常性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促进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是党员提高政治觉悟、增强党性修养和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加强学习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组织党员认真开展学习,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基本任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保障党员享有接受党的教育的权力。
二、党员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党员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上级党组织布置的有关学习。
四、党员学习要重视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从业务工作的实际和党员队伍的实际出发,大胆创新党员学习的形式和方法,做到灵活多样、务实有效。
五、党员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由党支部组织),每次时间一般不少于1小时,党课教育每季度不少于1次。
六、党员学习应做到:
(一)有学习笔记。学习笔记情况作为对党员考学、评学的重要依据。
(二)有学习体会。党员每年至少写出一篇以上有针对性的心得体会,交党支部审阅。
(三)有学习小结。党员每年对学习情况进行自我小结。小结可与党员个人年度总结结合进行。
(四)有学习纪律。党员集中学习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故要提前请假。
七、党组织在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学习计划。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目标要求、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方法措施等。
(二)布置学习任务。根据学习计划,落实每一阶段学习的具体任务。学习任务要落实到每一名党员。
(三)进行学习考评。采取书面测试、审阅体会文章等形式,对党员学习的情况进行考查。一般每半年检查一次,每年考评一次。对检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对学习优秀的党员,要以适当的形式进行表彰。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比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
(四)做好学习记录。政工科负责全站党员学习情况记录,党支部负责支部内党员学习情况记录,每半年对学习记录进行一次整理,年底对学习记录进行归总。�y
党总支议事制度
为切实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范围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本站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部署和贯彻意见。
2、研究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部机构设置;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重要事项。
3、研究决定干部的选拔、配备、调整、任免、奖惩;后备干部的培养计划;工作人员的录用、调整、考核、奖惩、聘用等事项。研究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4、研究以党总支的名义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向所属党支部发布指示、通知、通报,制定以党总支名义发出的其他重要文电。
5、研究处理突发性重大事项。
6、研究内部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重大典型案件的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
7、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及其他需要提交党总支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议事原则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结合我站工作实际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决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和决策。
4、坚持在宪法和法律、党章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三、议事会议
1、党总支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临时决定召开。
2、党总支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总支书记不能出席会议的,也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总支会议一般由党总支委员出席,政工科科长列席,也可根据需要确定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党总支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需事先请假。
4、党总支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会议召开时间、议题,应提前通知各位党总支成员,必要时有关会议材料应提前印发党总支成员。
5、党总支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总支成员到会方能举行;特别重大问题和干部人事任免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总支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总支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向党总支书记请假,请假人对会议议事问题的意见,可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党总支。
6、凡提交党总支会议研究的议题,应事先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提出明确意见和建议。必要时还须提交两个以上可供比选的方案。分歧较大的重要问题,一般不急于提交党总支会议。
四、议事决策
1、坚持“一事一议”原则,每位党总支成员应围绕议题,独立思考,充分发表意见,通过充分讨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总支会在决定问题时,应当进行充分酝酿和讨论,由会议主持人集中讨论意见,提出决策意见,提请会议表决。
对决定事项进行表决时,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到会委员半数以上才能生效。如对重大问题有不同意见,分歧较大,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总支会议讨论表决。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涉及干部人事推荐、提名、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
五、议事纪律
1、党总支会议应保持良好的会场秩序,非紧急事宜不得随意进出会场或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
2、参加会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个人发言、表决,特别是不同意见,不得向外泄漏、扩散。会议记录、文件及有关材料要严格保管,坚决杜绝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涉及干部任免,除指定找有关人员谈话者外,其他同志不得提前与有关人员通气。
3、会议议题凡涉及到本人或亲属,需要回避的,应当自觉申请回避。
六、决议执行
1、党总支会议决定事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不得随意更改。个别成员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未更改前,必须维护和执行,以保证党总支决定的严肃性。
2、党总支会议决定事项,由党总支成员按分工组织实施,其他成员积极配合,抓好落实。
3、党总支成员在贯彻落实党总支决定时,如遇有新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总支汇报,必要时提交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
4、政工科负责党总支会议会务工作和编发会议决定文件、纪要;纪检部门负责对党总支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及时向党总支报告。
郴州市中心血站党支部党员管理制度
做好党支部日常性的党员管理工作,是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基础。为加强党员日常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党员管理,实行党员档案管理制度。党员档案包括:
1、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文化程度、职业、职务、职称、主要经历、健康状况等。
2、思想状况:包括政治觉悟、思想品德、组织纪律等。
3、工作情况:包括本职工作完成情况、交办任务落实情况、党组织活动参加情况、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奖惩情况等。
4、学习情况:包括学习态度、参加集中学习和培训情况、继续教育情况等。
5、生活情况:主要是婚姻、家庭情况。
政工科和各党支部要分别对所有党员建立档案,根据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的变动及时填写和更新档案内容,并按规定严格档案的管理。
二、“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2、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近期工作,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3、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4、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内容是: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规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学习先进典型人物优秀事迹,播放有教育意义的视频等。
三、党费收缴制度
1、党费应由党员本人亲自交纳,一般不允许别人代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支委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交或预交、补交。
2、按期交纳,一般按月交纳,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按规定的标准交纳。除了经过批准的特殊情况,不可以少交,自愿多交不限。
4、党费按规定全额上交上级党组织。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 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提高党员素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党员先进性,体现时代要求。处置不合格的党员,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民主评议党员的原则: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党员标准,树立历史的、辩证的观点,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民主评议党员的时间:民主评议党员按上级党组织的统一布置进行,可与评先评优活动、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等结合进行,每年进行1次。
4、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包括党员政治思想、工作、学习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5、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评议时以看表现,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为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搞成单纯的评功摆好;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民主评议,以身作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党员意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
五、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1、思想建设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学习有笔记,有心得体会,有学习小结。集中学习无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情况。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单位的决定,按时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
2、组织建设
(1)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踊跃发言,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按时、按标准、主动足额交纳党费。
3、党风建设
(1)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讲规矩,守纪律,作风正派,敢于担当,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2)顾全大局,服从组织领导,维护党的团结,讲奉献、比贡献,工作团结协作,不扯皮、不推诿,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爱护共有财产,没有以权谋私、损公利私等违纪违规行为。
(4)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他人意见建议;关心帮助同志,主动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传播正能量,主动做群众政治思想工作。
4、完成工作任务
(1)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主动、认真负责,及时做好本职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工作制度,无差错、事故;任劳任怨,工作出满勤,无迟到、早退、串岗脱岗,无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等现象。
(二)考核方式
1、党支部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要逐条对照目标内容,记录未完成目标和违反目标要求事项,每半年进行一次汇总,并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
2、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平时考核只记录考核扣分,年终汇总计算考核扣分总分;年终民主评议,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解项目,采取百分制打分方法进行。
(三)考核程序
1、民主评议:年终召开党员民主评议会,对每位党员的表现进行年终评议。评议分为所有党员评议分计算的平均分。党员评议打分应对各项目给出具体分数,满分为100分。
2、平时考核: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计算平时考核总扣分。
3、计算考核分:根据平均评议分和平时考核总扣分计算每名党员的考核分。
4、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和公布考核结果。
(四)奖惩制度
1、对在党员目标管理考核中成绩优秀(100分)的党员在支部大会上给予通报表扬,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成绩在75分以下的党员,视为考核不合格,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扣发当年年度综合绩效奖的50%。对考核不合格的正式党员,党支部应进行重点教育,并在支部大会上给予通报批评,要求其找出差距,限期改正;若经了解,该党员在改正期内无任何悔改表现的,经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视情况考虑对其给予纪律处分。对考核不合格的预备党员,视情况考虑限期改正、延长其预备期,直至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2、党员必须按规定做好党所分配的工作、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或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党员必须坚定革命意志,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对于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党支部要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