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党建专栏 > 正文
办公室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2012-03-07 09:39   阅读数:   作者:雷建芳   来源:

1、认真负责,热情服务。办公室全体人员不得拒绝接待因公办事人员和来电、来访。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妥善处理,属于其他同志职责范围的工作,要负责引导、解释、转告,不属于办公室范围的工作,要负责介绍到相关科室。

2、请示报告,尽快回复。各科室向办公室提出的请示或报告,能答复和解决的要及时答复并解决,对一时不能答复和解决的要作出解释,并于事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3、公文处理,规范高效。以血站名义上报的各类公文和材料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起草完毕,送有关领导审阅。由办公室负责复核的文件,应在1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送领导审阅签发。文件传递,在收文当日送领导批示。

4、督办检查,落实到人。加强办公室的督办职能,凡血站会议议决的事项,必须落实专人进行跟踪督办。督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保证血站的决策得到落实。

5、领导批示,及时办理。领导对各类文件、报告、信件作出的批示,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落实,并作好有关记录。

6、调查研究,主动深入。定期对各科室进行深入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并认真做好领导交办的专项调研工作。

7、批准用印,随到随用。经批准需加盖血站印章的,在正常的上班时间随到随用。

8、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献血地址: 市中心血站(东风路8号)、市兴隆步行街献血房车、市火车站广场献血房车、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献血房车、沃尔玛超市献血车
郴州网监备案43100300010016号      湘ICP备2023005261号-1      湘公网安备431002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