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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中心血站关于进一步落实“五个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22 16:20   阅读数:   作者:不详   来源:

郴血发〔2014〕3号

 

郴州市中心血站

 

关于进一步落实“五个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落实市纪委《关于印发<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郴纪〔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站实际情况,制定了《郴州市中心血站公款送礼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郴州市中心血站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郴州市中心血站“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开展作风建设,是改进单位形象、提升工作效能的有效手段。从一定意义上说,一个单位的形象,好在作风,坏在作风;一个单位的工作,成也作风,败也作风。作风建设决不是一阵风式的运动,而是一个持续的、长久的过程,任何时候都决不能有丝毫应付、马虎、松懈的念头。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中心血站“五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站长、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纪检书记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站作风办人员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五个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对照市纪委 “五个专项整治方案”等规定,自查自纠,立即整改。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大力整治 “四风”,要从优化无偿献血服务出发,全面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四、全面加强作风督查。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站“五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每个星期至少组织二次督查活动,发现问题,立即通报处理,决不姑息。

五、严格问责追究制。对市作风办暗访或站里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问责,凡属站里督查发现的作风问题也一并上报市纪委、市作风办。要将问责情况与干部职工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结合起来,受到站里通报和问责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和年度绩效考核奖金。

 

                                                                            

2014年1月28日

 

郴州市中心血站公款送礼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为坚决纠正用公款送礼行为,结合本站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省委、市委九项规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整治用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有效遏制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1、整治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问题。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落实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制度,坚决整治在公务活动中以各种名目收送纪念品、土特产品等礼品和礼金以及各种购物卡、消费卡等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正之风,纯洁公务活动交往行为。

责任领导:李瑛瑛、谭华元

组织实施:财务科、政工科

2、整治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的问题。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通过责任科室自查自纠、站作风办明察暗访等手段,坚决整治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明信片、烟花爆竹、年货等节礼的问题,倡导简朴、文明的节庆风尚。

责任领导:李瑛瑛、谭华元

组织实施:财务科、政工科

3、整治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的问题。通过自查自纠、明察暗访和受理信访举报,坚决查处利用权力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的行为,遏制利用职权进行贪腐的现象。

责任领导:李瑛瑛      组织实施:政工科

4、健全完善制度。完善血站有关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品、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堵塞公款送礼经费来源渠道,落实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制度,构建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

责任领导:李瑛瑛、谭华元

组织实施:财务科、政工科        

三、工作步骤与推进措施

1、谋划部署(2014年1月)。站“五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建立整治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人,统筹安排,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

2、自查自纠(2014年3月10日前)。血站各部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自查自纠进行专门研究,专题部署,2014年3月5日前,做好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工作。2014年3月10日前,站纪检部门向市纪委上报自查自纠情况和2013年度上交礼金礼品登记情况。

3、督导检查(2014年5月)。站“五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年度财务决算和“三公”经费整治,对公务接待费、国内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项目,重点检查有无违规送礼的异常支出;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公款吃喝、公款高消费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收送礼金礼品情况。同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举报电话:2259362),对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科室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4、总结评估(2014年5月底)。2014年5月中旬,各相关科室全面汇总、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做法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的方向,并向全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站作风办6月15日前向市纪委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的准备。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专项整治工作在站“五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召集专项整治会议,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机制,实行相关科室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2加强教育,营造氛围。利用宣传栏、内部简报等多种载体,利用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廉洁从政等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简朴的节庆风气,为纯洁公务活动交往行为,营造良好的氛围。

3开门整治,务求实效。开门整治,向全站公开整治方案,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自查自纠要切实找准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各相关科室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科室主任负总责亲自抓,确保圆满完成整治工作任务,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郴州市中心血站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

 

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为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问题,结合本站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九项规定及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对挥霍浪费公款、社会影响很坏、群众极为反感的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行为,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纠正,保持和发扬血站勤俭办事,务实节俭进行职务消费和公务接待的优良传统,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与责任分工

1、整治违规职务消费、奢侈浪费问题。着力防范和纠正职务消费随意列支、盲目攀比、挥霍浪费的问题,重点检查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经费支出,看开支是否合理规范,加强送血车及采血车业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标准, 杜绝违规扩大业务用车范围和公务用车货币化标准。

负责领导:谭华元

组织实施:财务科

配合部门:政工科

2、整治职务消费过程中假公济私、化公为私问题。重点清查整治个别人在职务消费中报销应由个人或者亲属承担的费用、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的现象。

负责领导:谭华元

组织实施:财务科

3、整治公款大吃大喝问题。通过明察暗访、自查自纠和受理信访举报,对在高档酒店、宾馆、私人会所等隐秘场所公款吃喝、违规消费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负责领导:李瑛瑛

组织实施:站作风办

4、整治公务接待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站办公室坚决落实凭公函接待和接待清单制度,杜绝超规格、超标准接待,整治擅自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变相安排公务接待的问题。随机抽查部分公务接待费用,看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和审批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是否到位,经费开支有无违规违纪行为。

负责领导:李瑛瑛、谭华元

组织实施:站作风办、财务科

5、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本站实际,抓紧研究完善血站公务接待、专项公务经费管理、监督等制度,使血站职务消费和公务接待行为受约束、更加趋于规范。

负责领导:谭华元、罗永芬

组织实施:财务科、办公室

三、工作步骤和整治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4年1月至2014年6月,按以下阶段进行:

1、全面自查(2014年1月)。财务科对2013年度的职务消费和“三公”经费进行全面统计摸底,科主任对自查工作及统计摸底结果负总责。自查情况和统计摸底结果在站内公示并报站作风办。站纪检部门2014年1月18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市纪委。

2、督促检查(2014年1月下旬至5月)。站纪检部门配合全市的明察暗访,结合年度财务决算、年度考核和“三公”经费整治,站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择敏感关键时段,对“三公”经费下降不明显的科室,开展不定期的抽查,督促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对违纪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3、监督整改(2014年1月至5月上旬)。各相关科室对全面自查、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实施整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过程、整改成效及时向干部群众公示。站纪检部门在2014年6月5日前向市纪委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4、总结评估(2014年6月底)。在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全面汇总、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做法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的方向,并向全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站纪检部门在6月15日前向市纪委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和群众满意度评估的准备。

四、工作要求

1强化协同配合。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专项整治工作在站“五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站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财务科、办公室配合,各参与单位按照既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的要求,整合工作资源,健全工作机制,实行部门联动,力求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2强化整改责任。要把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专项整治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各相关科室主任负总责,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参与整改、亲自解决问题;整治工作、整改任务要落实到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3、强化监督力度。对在整治过程中自查自纠的问题及时得到纠正的,在处理上适用从轻、从宽政策;通过督促检查、暗访抽查和受理信访举报发现的问题,坚持从重、从严、从快处理的原则,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强化长效机制。按照注重治本拉、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完善职务消费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明确界限、量化标准,增强操作性和透明度,提高干部群众对有关制度规定的知晓度和遵从度,切实织牢制度笼子。通过制度、教育、公开、惩处等方式逐步建立起预防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的长效机制。

 

 

郴州市中心血站“庸懒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为切实整治工作中“庸懒散”问题,结合本站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总要求,深入开展机关干部“庸懒散”问题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工作自由散漫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工作纪律规定的行为,弘扬新风正气,营造职工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1、整治突出问题。

一是整治自由散漫、衣冠不整、迟到早退的问题;二是整治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问题;三是整治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问题;四是整治出工不出力、工作不尽职等其他“庸懒散”突出问题。

负责领导: 谭华元、李瑛瑛、谭明科

组织实施:政工科、站作风办、质控科

2、完善相关制度。

一是明确岗位职责、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负责领导:谭华元、谭明科

组织实施:政工科、质控科

二是将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相应操作办法。

负责领导:李瑛瑛

组织实施:政工科

三是将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纳入站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职工年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

负责领导:谭华元

组织实施:政工科

三、工作步骤和推进措施

1、动员部署(2014年1月20日前)。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整治“庸懒散”问题作为重要内容,专题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人,统筹安排,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

2、自查自纠(2014年1月20日至3月20日)。要根据上级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庸懒散”方面的突出问题,抓好问题的整改。对自由散漫、衣冠不整、迟到早退的现象,要严肃批评教育;对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问题和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问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3、督促检查(2014年1月25日至4月30日)。站纪检部门配合全市的明察暗访,站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整治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的检查,选择敏感关键时段开展不定期的检查,督促抓好整治工作的落实。对违纪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4、总结评估(2014年4月1日至5月10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整治成果以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估。同时进一步健全作风问责、责任制考核、绩效评估、工作考勤等制度,形成不断改进作风的内生动力,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和制度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专项整治工作在站“五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召集专项整治会议,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机制,实行相关科室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2开门整治,营造氛围。利用宣传栏、内部简报等多种载体,加强工作纪律的宣传教育,树立工作作风无小事的意识。对一些突出的问题,可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发挥震慑、警醒教育作用。

3监督检查,严肃问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进行问责。对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对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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