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您的位置:  首页 > 献血常识 > 输血知识 > 正文
交叉配血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5-11-26 15:21   阅读数:   作者:管理员   来源:检验医学与临床杂志

1、采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2、输血科(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正确无误后进行交叉配血。


3、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悬浮红细胞、洗涤红细胞、冰冻解冻去甘油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新鲜冰冻血浆、普通冰冻血浆和冷沉淀凝血因子应ABO血型相同或相容输注。


4、进行交叉配血前要做抗体筛选试验。


5、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献血地址: 市中心血站(东风路8号)、市兴隆步行街献血房车、市火车站广场献血房车、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献血房车、沃尔玛超市献血车
郴州网监备案43100300010016号      湘ICP备2023005261号-1      湘公网安备431002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