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输血前检查
1. 输血前检验项目
受血者在输血前应完成血常规、凝血四项、肝功、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艾滋病病毒等相关检验。其结果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逐项填写。
急救用血时上述检验项目的标本与交叉配血标本可以一并送检,并于《临床输血申请单》上备注“标本已送检,结果待回报”,结果回报后应及时补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