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报销临床用血费用时,须持下列证明材料到郴州市献血管理办公室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一)无偿献血者报销临床用血费用时应当提供:
1、居民身份证;
2、无偿献血证;
3、就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费用原始发票及用血清单
(二)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报销临床用血费用时应当提供:
1、无偿献血者的居民身份证;
2、无偿献血者的无偿献血证;
3、临床用血者的居民身份证;
4、临床用血者与无偿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明(包括结婚证、户口簿、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等);
5、就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费用原始发票及用血清单。
报临床用血费用时,如无临床用血费用原始发票的,应当持临床用血原始发票复印件到原始发票报销部门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