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献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提倡的献血方式,它是指:患者的家属、亲友、所在单位同事在患者需要用血前,申请并主动参加无偿献血,以保证临床用血需求的行为。作为一种自愿无偿献血的重要补充形式,“互助献血”与群众医疗息息相关,近年来在全国逐步推行,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议论。
随着我国医疗体制和医疗水平的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疑难疾病正在被一一攻克,但血液仍不能人工合成、制备,只能依靠献血者捐献,医疗临床用血需求量逐年快速增长,献血和临床用血供需矛盾日益突出。虽然我市无偿献血各项工作成绩斐然,无偿献血人群也在不断增加,但与日增长的临床用血需求仍显不足,还需要大量的无偿献血志愿者不断加入和奉献才能确保我市临床医疗急救用血的正常供应。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互助献血”的推行不仅仅代表无偿献血方式的进一步完善,更是无偿献血人性化、道德化的“标尺”,它在病人、家属、朋友之间传递着和谐社会的正能量。
当病人面临疾病的威胁和折磨时,首先对其施行帮助和照顾的应该是与之相关的亲人和朋友,“互助献血”将这一中国社会延续千年的美德变得更加具体化和义务化。试想,患者自己的亲朋好友在符合献血条件的情况下都不参加献血进行亲情关怀,让病人享受优先用血,那又谈何让更多与之毫无相关的他人来帮助他呢?当然,在现行无偿献血制度的保护下,亲朋好友因特殊原因不满足献血条件不能无偿献血的,病人仍能得到急救用血和择期用血的生命保障。
很多人曾认为“互助献血”是血站的“霸王条款”,是“强制献血措施”,其实这种认识存在着很大的误区。我市临床用血的原则是急救用血立即供应,“互助献血”优先供血。具体理解是:第一,临床急救用血,任何情况下都保障立即供血。第二,“互助献血”是国家提倡而不是强制的无偿献血方式,它只适用于择期手术、慢性病治疗等非紧急情况,病人亲友在其治疗期间有充裕的时间根据病人病情需要参加无偿献血对其进行帮助。第三,“互助献血”优先供血,是保障参加“互助献血”的患者用血权利的需要,并非“不献血就不能用血”,而是在血源紧张时,为保证急救用血需要,非紧急情况的患者又不能通过亲友“互助献血”进行血液保障时,就需要延期手术或治疗。第四,“互助献血”是无偿献血的一种方式,在开展过程中不得出现血液买卖、患者亲友花钱请人或冒名顶替献血等违法行为。第五,“互助献血”是稳固患者和亲友感情的纽带。血脉相连,通过“互助献血”这样的方式可以为病人和亲友间建立更牢靠、更感人的人际纽带,而参加献血的亲友更能在参加献血后,不仅达到救助亲人的目的,还能获得无偿献血免费用血的相关权利,一举两得。第六,“互助献血”的宣传动员是用血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一项重要职责,“互助献血”工作开展得好坏关键在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医护人员掌握好了“互助献血”相关法规知识,才能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病人及其亲友才能消除疑虑,多一些理解,“互助献血”才能被市民接受和认可。
“互助献血”的开展对于目前的无偿献血制度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2013年,我市互助献血844例,占无偿献血总数的4.4%,有效缓解了医疗临床用血紧张压力,正逐渐获得社会的认同,吸引更多献血者的加入。“互助献血”工作开展以来,我们也看到了很多因为伤病救助重拾亲情和友情的事例,关键时刻病人的家属和亲友为病人筑起了“生命长城”,这不正是我们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传递和谐正能量的牢固纽带吗?不要犹豫,为了需要帮助的家人亲友,甚至是陌生人,奉献一份我们的爱心吧!
(朱虹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