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中心血站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临床用血收费实行新标准,调整后的血液供应价格最高降幅达20%。
根据新的临床用血收费标准,多个临床用量较大的血液项目的价格都出现下降,这意味着患者在临床用血时所支出的费用将相应大大减少。市中心血站站长李孟祥介绍,目前我市用血量一年达到13吨,光悬浮少白细胞红细胞就达到12.5吨,费用下调后,可为用血病人节省开支400多万元。
记者对比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2006年联合下发的《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供应价格的通知》发现,除“悬浮少白细胞红细胞”外,RH阴性全血由原来的510元(进口试剂)下降为440元,浓缩红细胞从300元(进口试剂)下降为270元,冷沉淀从300元(进口试剂)下降为240元。
血液使用问题一直是公众高度关注的话题,市民广泛质疑,无偿献血为何有偿使用?对此,市中心血站站长李孟祥解释,“血液从采集到使用,中间有很多环节,比如储存、分离、检验,并不是采集下来就能输注到另一个人身上去的,这其中不仅要消耗一些血袋、试剂等,还包括储存、管理、运输的费用。这就好比自来水,从江河湖泊到达居民用水点,要经过过滤、输送、存储等过程,而这中间产生的费用是由使用者承担的。”李孟祥介绍,现在所谓的血液价格实际上是这个过程中消耗的成本,是国家认可的临床用血收费标准,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根据我市免费用血规定,无偿献血达到800ML以上的市民可以免费终身用血之外,无偿献血者的直系亲属也可以享受等量免费用血。因此那些没有献过血的市民交纳的费用是血液采集过程中消耗的成本。
据了解,为惠民、便民,我市早在2012年就进一步简化了免费用血报账手续,无偿献血者报销临床用血费用只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无偿献血证、就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费用原始发票及用血清单;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报销临床用血费用只需提供无偿献血者的居民身份证、无偿献血者的无偿献血证、临床用血者的居民身份证、临床用血者与无偿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明、就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费用原始发票及用血清单即可报账,并在各个县均设置了免费用血报账点。此外,献血者已经在医疗保险部门(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报销部分血费的,也不再按比例在血站报销剩余部分血费,而是可以全额报销医疗临床用血费用,进一步确保献血者的最大权利与利益。
(张若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