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卫医发〔2008〕42号
各市、州卫生局、红十字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颁布实施十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我省无偿献血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涌现出一批积极参与、关心、支持无偿献血事业的先进个人、单位、部队和无偿献血的先进县(市、区)。
为表彰他们在无偿献血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激励全社会健康适龄的公民贯彻实施《献血法》,积极参与无偿献血这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活动,根据《献血法》和《湖南省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卫生厅、省红十字会决定对在无偿献血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邓志勇等260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对刘志宏等627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对李晨光等4683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对陈欣等68名同志授予“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对中南大学等30个单位和甘霖等26名同志授予“无偿献血促进奖”,对长沙市芙蓉区等14个县(市、区)授予“无偿献血先进县(市、区)奖”,对湖南省军区等10个单位授予“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
希望获奖的个人、单位、部队和县(市、区)保持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影响和带动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无偿献血活动,为确保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需求和安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无偿献血奉献奖名单 (5570人)
2、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名单(68人)
3、无偿献血促进奖单位名单(30个)
4、无偿献血促进奖个人名单(26个)
5、无偿献血先进县(市、区)奖名单(14个)
6、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名单(10 个)
二OO八年八月十八日
湖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8年11月2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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